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疫情期间的社保怎么缴纳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疫情期间的社保怎么缴纳
  
  疫情期间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防控疫情的措施,为了减少人群聚集带来疫情的感染,有很多企业都不得不延迟复工,同时也有许多的机构和服务也延迟了,还有一部分因为企业未营业没有收入,这些情况都会导致员工社保缴纳业务的推迟,对于特殊时期社保缴纳政策,相信也是很多企业和员工都非常关心的问题,那么公司疫情期间的社保怎么缴纳?疫情期间对公司社保政策是什么?
  
  针对疫情将会给企业带来的挑战,国家出台了阶段性社保减负政策。政策表明了一下几个重点:
  
  湖北省外的中小微企业,2-6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全部减免;
  
  湖北省外的大型企业,2-4月的上述费用减半征收;
  
  湖北省内所有企业,2-6月的上述费用全部减免;
  
  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从今年的2月到6月,国家将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用,还允许企业缓缴公积金。所以对于员工们来说社保公积金是不会出现什么大的影响的,因为社保与公积金是企业和员工共同参保的,而现如今企业部分国家会承担,只要我们个人继续缴纳就不会出现断缴的情况。
  
  但是我们细看,国家免征当中并没有医疗保险,所以说医保我们可能会面临断缴的情况。但是医保的话很多地方性的政策也是规定可以进行缓交,所以只要我们在6月份之前一次性补缴就可以了,而且在没有正常缴纳医疗保险期间,也给予认定正常的连续缴费,所以说对于自身的医保的报销待遇也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
  
  


·反抵押给担保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反抵押给担保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一、反抵押给担保公司应具备的条件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是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比较广泛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整个运营模式是由个人投资管理,所以所得的收益和支出也由个人承担。那么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管......

·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有什么用?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会提取一些款项作为专款专用。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些制度的实施不是很了解。比如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有什么用?我们将在下文为......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时间及其步骤?
      公司注册时间及其步骤?我们会发现,现在很多大学生在校的时候就开始创业了,虽然创业的项目多种多样,规模也不尽相同,但是前提大体都得先注册一个公司......

·设计资质在总公司以分公司名义签订设计合同是否合法
      设计资质在总公司以分公司名义签订设计合同是否合法一、设计资质在总公司以分公司名义签订设计合同是否合法分公司在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并领......

·公司法关于验资出资的规定
      公司法关于验资出资的规定是啥其实我们的公司法也是随着时间的变化,在不断的修订当中。所以说对一些正在经营企业和想要创办企业的人来说,要及时了......

·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建立公司时,公司的发起人以货币,实物,技术产权等作为出资,建立公司。但是,也有些股东并未交付这些财务,欺......

·公司变更登记弄虚作假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公司变更登记弄虚作假的处理办法是什么?一、公司变更登记农畜作假的处理第十条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中小企业融资特征是什么?
      鉴于市场经济的自发性以及经济上的自由,当今的市场上存在着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在运营方式以及发展规模上与其他企业相比有着一定的差别,融......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1、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2、公安局备案;3、刻制公司印章;4、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组织机构代码......

·合同纠纷只起诉了分公司可以吗?
      合同纠纷只起诉了分公司可以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