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份的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公司住所。
  
  只有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实施法律行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才有效。无论从设立条件还是从设立方式或设立程序上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都要比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复杂,所以在设立股份公司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法律,避免设立无效的情形出现。
  
  在我国,公司的主要形式只有两种,即人们熟知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然而,因为公司的类型不一样,自然在设立不同公司的时候,需要发起人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其中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要求更高一些,各位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就能够略知一二。
  
  


·培训学校董事会必须是股东吗?
      培训学校董事会必须是股东吗?一、培训学校董事会必须是股东吗?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由三......

·河南的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河南的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注册基金公司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目前因为市场是开放性的,并且市场的基础配置在市场中起的是绝对性的作用,小型企业的产生也得益于活跃的市场,但是小微企业的生命力是比较弱的,主要......

·广州市企业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我国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受各地区域性因素影响而略有不同,比如广州地处沿海城市,因为企业类型复杂多样,所以五险一金也因企业性质不同因而缴纳比例各......

·关于新三板企业融资案例数据有哪些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不少企业利用融资的方式,不同层次的相互补充共同发展,而企业融资的低风险,也成为了企业选择的主要原因。关于新三板企业融资案......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很多企业都逐渐发展并壮大起来了。企业的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很多企业都逐渐发展并壮大起来了。企业的经营都有工商局颁布的营业执照,那么同样经营和企业发展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一......

·2023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2019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

·小型股份公司章程是怎样的
      小型股份公司章程是怎样的无论是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依照我国法律,都应该设立相应的公司章程,只不过公司的性质不同,公司章程的内容也相对的不......

·企业怎么样解除公司法人 在正常情况下,担任企业的公司法人的
      企业怎么样解除公司法人在正常情况下,担任企业的公司法人的话,一般来说企业是不得无故将公司法人进行解除的。或者说如果企业想要更换公司法人的话......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减少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减少吗注册资金代表着公司拥有财产的实际数额,只能够反映初期投入的资本,是你公司实力的一种象征符号,证明其至少能够承担同等注册......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国历来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经常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况。对于......

·跟公司签合同能辞职吗
      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是能辞职的,劳动者辞职与合同有没有到期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