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满15年的员工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满15年的员工吗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同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单位才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的规定辞退该职工,但如果该职工有第39条规定的情形的,单位仍然能够辞退该职工。合法辞退补偿15个月的工资,违法辞退补偿双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怀孕和工伤治疗期间,相关的用人单位不可以对这类人员辞退办理。如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时,可以要求自身实际损失的赔偿。劳动者没有得到赔偿时,可以诉讼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可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假期是最期待的事情,然而假期却还有个不可无忽视的问题,就是加班,尤其是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加班,虽然牺牲了......

·不服劳动关系认定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日常生活中,一些小企业人事管理方面不规范,经常不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这样一来,就容易导致职工的权益受到伤害。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东莞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劳动者可能会因此受伤,所以受工伤的劳动者更关心工伤认定赔偿金额,而这是以工伤鉴定结果而定的,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标准和计算方式。例如......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由于工程建设过程周期较长,影响工程质量因素很多,如果施工企业管理不善,就容易引发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要在施......

·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在哪些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原则上,员工若要想辞职的话,也是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同时还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单位才行。但在某些时候,员工也是可以随时辞职的,那具......

·员工外带公章借条怎么写?
      员工外带公章借条怎么写?一、员工外带公章借条怎么写?1、先写标题“印章借用申请表”;2、然后,写上申请时间;3、接着,填写上印章名称、......

·一、签劳动合同了要怎么离职的?
      一、签劳动合同了要怎么离职的?按规定,试用期内提前3天,试用期后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即可以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第三十七条 劳动......

·拒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怎么办?
      拒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怎么办?用人单位作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送达员工才产生法律效力。但实践中,由于员工不认同用人单位的作法,往往对用......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是什么呢?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是什么呢?这是许多建设承包人想要了解的问题。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有营业执照、生产资质、产品生产许可证及银行开户证明等。发......

·工伤认定结果多久出来?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对相关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最关键的一步,毕竟不是所有的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损害的,一律都会构成工伤事故,这还需要......

·企业辞退员工工资跟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企业辞退员工工资跟赔偿金规定是什么?企业辞退员工工资跟赔偿金规定是辞退劳动者本人当月的工资需要照常的发放,至于赔偿金必须是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