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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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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乘N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乘25%赔偿金2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 培训费用 直接经济损失 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 合理的调查费用
  
  二、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 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乘25%
  
  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
  
  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乘25%
  
  2、当事人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
  
  
  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为了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都得到保护,国家也是制定了《劳动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确定了劳动关系后,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不可以在期限内随意的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到期后不与劳动者进行续签合同,也是需要按照工作年限去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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