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新公司法货币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现金出资又称货币出资,是指股东直接以法定货币单位出资。
  
  
  货币出资较为简便,有助于防止高估或低估非货币资产的出资,但需要股东立即动用其流动资金。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
  
  
  对此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由于公司法并没有限定货币出资的时间,因此在分期缴纳资本金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自由选择货币出资的期限,即可以先非货币出资然后货币出资,或者相反。其二,货币出资必须最低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相当于认可非货币出资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70%,这对公司法修订前规定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不得高于注册资本金20%(高新技术不得高于35%)是一较大突破。
  
  
  二、出资方式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
  
  
  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同时,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整体来说,新公司法当中对于货币出资的要求是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股东出资时候的压力的,有各位股东共同来合伙协商出资时间比公司法强制性的规定要好很多。虽然货币出资是最直接的,但通过其他的方法,比如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这些和货币出资能够获得的权益都是一样的。
  
  
  
  


·分公司能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吗?
      分公司能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吗?可以,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可以自......

·母公司注册资本与子公司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母公司注册资本与子公司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母公司注册资本与子公司的法律规定是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什么?一、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什么?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登记须在国家......

·公司法对代持股的规定内容怎样?
      公司法对代持股的规定内容怎样?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

·如何要约价卖给大股东?
      如何要约价卖给大股东?一、如何要约价卖给大股东?应当协商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来确定,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还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几个分支内容,包括国有独资企业还有一人公司都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于有限责......

·一、公司收益的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公司收益的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公司利润分配规则,是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之下的一个子规则。公司利润分配规则,旨在回答:分配的涵义,何种财务状况......

·企业兼并和合并的区别
      企业兼并和合并的区别是:合并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

·中标单位想用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中标单位想用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

·最高法院公司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最高法院公司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公司法是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一些事项作出规定的法律,在实践中,公司内难免会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纠纷,这些......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关系是什么?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分公司法人是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分公司法人是谁?您都明白的是,公司是为了实现盈利而从事一些营业行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规模比较大的公司还建立了分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