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实践中,申请注册不一样类型的公司,法律要求的条件也不一样。而当事人要想顺利的完成公司注册,那么就需要事项了解清楚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先审查一下自己是否满足。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3万;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2、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3、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4、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2、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5、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6、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7、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8、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四、个体工商户
  1、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2、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3、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五、个人独资企业
  1、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2、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3、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4、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六、私营合伙企业
  1、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2、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七、普通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九、有限合伙企业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上文中详细为您介绍了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相信您此时也看到了,针对不同的公司、企业,法律规定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在申请注册公司之前,需要先了解一下法律规定满足的条件,这样才能较为顺利的完成公司注册。
  
  
  


·设立并购基金的上市公司的利弊有哪些
      设立并购基金的上市公司的利弊有哪些一、设立并购基金的上市公司的利弊有哪些(1)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政策2014年10月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
      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一、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新《公司法》实施后,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很多限制,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自主约定公司注册......

·公司法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

·回购请求权公司法怎么规定的?
      回购请求权公司法怎么规定的?公司法是对公司成立运行中遇到的问题的规定,使其合理化。很多人对回购请求权不是很了解,不太清楚其中代表着什么以及如......

·保险公司融资方法有哪些
      保险公司融资方法有哪些,如何提高企业融资能力?融资相信很多企业都有去现实的运作过,当然在现实生活当中,企业进行融资也不可能每一次都会成功,也......

·辞职期间被提前辞退公司有赔偿吗
      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争取补偿金,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期内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如......

·济宁如何注册运输公司
      注册公司流程:1、设立登记:免费,把准备好的公司名字、注册资金、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股东及股权比例、监事人,输入到是市场监督局网站上......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偷拉货物怎么办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偷拉货物怎么办?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偷拉货物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新公司法的出资规定有哪些
      新公司法的出资规定有哪些?公司是现代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基本的经济组织,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公司越来越多,其组织......

·企业公司法律关联集成是什么意思?
      企业公司法律关联集成是什么意思?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往往在一个简单抽象的法律条文之外,还有很多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这些是对法律条文涵义......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公司内部的两个机构,一般情况,董事会负责向股东会报告,并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两者之间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