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转让行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转让行为十分普遍,只要有本着自愿、公平原则订立的转让协议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即可生效。但有时转让行为涉及的不止甲乙双方。那么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应该如何草拟呢?为您解答。
  
  一、以下是一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 ?
  
  甲方: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乙方: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丙方::身份证: 住址: 电话: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三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 万元。
  
  二、甲方自愿将其对丙方共计RMB 元的到期债权(货款)让与乙方。
  
  三、甲方将其对丙方的到期债权让与乙方的目的是为在债权等额范围内代替丙方偿付丙方对乙方的到期债务。
  
  四、丙方确认其对甲方RMB 万元的到期债务,依据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直接向乙方支付;
  
  丙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履行支付义务后丙方对甲方的债务即告结清。
  
  五、甲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对丙方的债权;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要求丙方向其履行债务,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甲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丙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对丙方的债权,如因丙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丙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综上所述,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比双方债权债务多了一方,但是在合同草拟上并没有太多的不同之处,但是必须明确的事项有甲、乙、丙三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只有债权债务的所属关系明确后,才能更好地履行转让协议内容。如果出现三方中的任意一方有违约行为,那么根据协议内容,其他两方都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股权质押能抵债吗
      能,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股权质押解除后可以依法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规定......

·一、花呗欠了一年了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一、花呗欠了一年了不还会有什么后果?(一)直接影响1、无论何时使用支付宝会被自动扣款。2、逾期会短信通知,电话催款。3、逾期罚息:逾期之后......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通常情况下,将挪用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即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那么就构成挪用公款罪的立......

·债务追讨的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债务追讨的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诉讼费用是多少?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债务追讨。进行债务追讨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找债务人还钱,另一......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应当面向......

·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有多长
      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有多长一、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是多久公司债务也是债权债务的一种,受《合同法》制约。总的来说,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有两种。(......

·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如何偿还
      男女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同样也是区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离婚后,对这些债务就需要做出处理。那么针对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

·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一、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

·民间借贷借钱不还怎么办
      起诉。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

·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
      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很多合同当中,当事人一方都会就自身利益约定一个免责条款,尤其是在保险合同中,这样的约定更是常见。那合同免责条款......

·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分公司出具借条有效吗?
      分公司出具借条有效吗?分公司出具借条不一定有效,应当看是否获得了总公司的同意,分公司一般不具备法人,所以是无法签订借条等合同条款的。但如果涉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