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合同之后不交三金合法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签订合同之后不交三金合法吗?三金有什么用? 一、签订合同之后不交三金合法吗
  合同工单位不可以不交三金。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三金的用途
  “三金”这个说法太老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是“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中的“五险”是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在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原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给员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有新单位的转移到新单位,由新单位继续交纳,连续计算;没有新单位的,可转为自由职业由个人交费,也是连续计算。
  社会保险在原则上是可以异地转移的,但目前确实存在异地不能联网影响转移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退保。
  社会保险与户口不一定一致,只要在单位工作,单位就应当给办理社保。比如,外地的农民工也是应当办理社保的。到离职时因户口一致不能转移的,退保就是了。
  以上就是我们对“签订合同之后不交三金合法吗”问题的解答。三金是每一个企业员工都应该享受的合法权益。一个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缴纳三金,这也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如果一个用人单位想要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交通事故中8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从工伤保险
      交通事故中8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

·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一旦签订生效,那么当事人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作为开发商,就要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向购房者交房。不过现实中却经常......

·车辆划痕险的概括理解是怎样的
      车辆划痕险的概括理解是怎样的随着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生活工作的方便选择购买私家车。那么买完车之后都需......

·成都警察醉驾追尾公交车怎样处罚
      成都警察醉驾追尾公交车怎样处罚成都警察醉驾追尾公交车的处罚,都是按照法律中醉酒驾驶的标准处罚。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

·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2023年处罚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道路上的汽车也是越来越多,我们在驾驶车辆时要遵循相应的法规,同样驾驶摩托车也要遵守交通法规,摩托......

·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一、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

·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
      要是因为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话,当事人在无法协商、调解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打交通事故官司,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如何打......

·私家车车上责任险买多少
      私家车车上责任险买多少及相关条款和赔偿如果车上一般乘坐的都是家人,都已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作为私人轿车,就没有必要投保车上责任保......

·怎么举报公司不交公积金
      如果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举报。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婴儿的规定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婴儿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伤婴儿的处罚措施是进行行政罚款,并且进行民事赔偿。交通事故伤婴儿的规定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关于赔偿问......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赔偿权利人的范围?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赔偿权利人的范围有哪些(1)直接受害人第一种赔偿权利人就是直接受害人,就是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这种受害人是......

·企业向股东借款需要交个税吗
      企业向股东借款需要交个税吗?不需要,股东借钱给公司不是应税行为,不需纳税。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股东用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