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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通事故怎样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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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通事故怎样起诉对方?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
  
  5、裁定不予受理。
  
  6、裁定驳回起诉。
  
  7、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8、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
  
  9、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10、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11、开庭审理。
  
  12、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
  
  13、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4、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交通事故起诉后上诉的程序是什么?
  
  1、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2、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
  
  3、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对于交通事故起诉的具体情况,是属于民事诉讼案件的具体办理情况,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对于驾驶人员存在严重的违法事实的,或者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的事故的,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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