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吗根据我国一部重要的法律文件中的规定。交通事故中致使他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第一、这位肇事者,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由于违反了一定的法律法规,结果引起了公有财产私有财产的损失重大;发生了十分严重的事故;由此导致了其他人受到重伤,甚至是死亡。这是,要对肇事者进行处罚。一般是拘役或是有期徒刑,不超过三年。第二、在肇事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事故发生之后,选择了逃走而不是面对,这时,逃逸者将会面临七年以下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另外,考虑到情节有特别恶劣的,也会处以相同的处罚。第三、在上条情况的基础上,肇事者不仅肇事之后逃跑,还在逃跑过程中引起他人的死亡,那么他将会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所以,根据对上面一些法律条文的了解,我们知道了,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的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并且符合一些情况,就可以被认定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轻者面临拘役,重者有三到七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可是,大家也不能因此便绝对的认为,只要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了死亡,就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在我国的刑法和另外一部名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文件中,也有一些规定。其中指出,如果是以下这样的情况,即便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员死亡,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1、若交通事故致使的死亡人数是一人,而这个肇事者不是负这起事故的所有责任2、与上述情况相似,而死亡人数为三人,肇事者的责任和上条相同。在这两种情况下,那么即使造成了人员的死亡,肇事者也不用担心需要面对刑事责任。所以,如果大家在以后碰到这类问题时,一定要先分清这一起交通事故具体的情况,再去跟据相关的法律文件来判断是要面临民事还是刑事责任。
  
  
  


·受害人或其他知情人员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
      受害人或其他知情人员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二、交警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三、交警对交通事故现......

·午休时间在车间死亡算不算工伤?
      午休时间在车间死亡算不算工伤?一、午休时间在车间死亡算不算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

·交通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

·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误工费可以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误工费可以要赔偿吗交通事故后没有受伤也可主张误工费用,只要是事故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误工费用。法律规定,误工费是含在事......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交通事故如何取证,相关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不能仅仅靠当事人的供词,此时出于对自己利益的考虑,当事人作出的叙述可能都是围绕自己利益的,因此存在较大的主观性。那么处......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会不会影响低保?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会不会影响低保?交通事故赔偿款不会影响到低保的,低保户的认定标准是: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

·车辆年检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每年的4月份左右,基本上都是
      车辆年检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在每年的4月份左右,基本上都是机动车集中进行年检的时间。而要是机动车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年检的话,在被交警发现之后......

·参加公车拍卖流程是什么
      参加公车拍卖流程是什么一、参与公车拍卖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1、查看咨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能参加拍卖会,可通过多渠道了解拍卖信息(报纸、网站等......

·淮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淮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一、一级伤残标准(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

·一、小车逆向行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一、小车逆向行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逆行全责”、“拐弯让直行”,这是通常划分事故责任的原则,具体还要看当时两车的撞击部位来判断。......

·开车故意撞死仇人什么罪
      开车故意撞人致死的行为在刑法上按故意杀人罪处理。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