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一般是个什么程序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劳动仲裁一般是个什么程序
  
  一、劳动仲裁一般是个什么程序
  
  (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
  
  (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诉通知和开庭通知给被诉人。
  
  (三)收费。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受理或应诉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预缴仲裁费;申诉人未按规定缴纳或办理减免缓手续的,作撤诉处理。
  
  (四)接受答辩及反诉。被诉人应当自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审查被诉人反诉申请,符合条件的合并审理,收费,送达申诉人;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当事人应在第一次开庭调查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五)开庭审理。当事人愿意庭前调解的,安排庭前调解;开庭程序:申诉与答辩、调查质证、辩论、调解与裁决。
  
  (六)结案。仲裁委员会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可延期三十日。调解或裁决结案的,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或裁决书;当事人撤诉或视为撤诉的,向申诉人送达同意撤诉通知书,向被诉人送达撤诉通知书;实收仲裁费缴交银行,送达当事人银行收费凭证,办理退结费手续。
  
  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
  
  实践中有的人会简单的将所有的用工类的纠纷都理解为劳动争议,事实上并非如此。比如,拖欠保姆的工资,像这种两方当事人都属于自然人的,属于雇佣关系,与劳动争议是有差异的,就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务工劳动合同书是什么?
      务工劳动合同书是什么?种类有两种,一种是生产过程与交换过程的统一,消费过程可以独立于外,如服装加工,家具制作等等。还有一种是劳动者的劳......

·我国的工程质量三不准有哪些
      我国的工程质量三不准有哪些目前我国的经济市场上有一部分的发展推动力,主要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建筑工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正是因为各种工程修建......

·一、工伤鉴定后继续住院的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鉴定后继续住院的待遇是什么?工伤鉴定后继续住院的待遇就是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

·对于事业单位职工而言,在薪资报酬中有一项职业年金,这是事业单
      对于事业单位职工而言,在薪资报酬中有一项职业年金,这是事业单位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退休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年金,或者职工出国定居后可以一......

·企业职工因犯罪构成工伤吗?
      企业职工因犯罪构成工伤吗?他人刑事犯罪造成职工受伤的,不构成工伤,按照刑事案件处理,受伤由犯罪人承担。职工符合工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

·平常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磕磕碰碰的受伤,在工作时,受到点伤
      平常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磕磕碰碰的受伤,在工作时,受到点伤也很正常,但是如果伤得很重,无法正常生活或是工作了,就要进行工伤认定,索取一定的......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法定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新员工劳动关系转入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如果有新员工入职的话,公司人事部门肯定需要配合新员工,帮助新员工及时的办理劳动关系转入的。而且新员工在入职的时候,自己也可以提前了解一下......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发通知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发通知需要支付赔偿金吗?公司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如何保修?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如何保修?随着国家发展工程建筑也每年递增,工程在施工时需注意质量安全,施工完工后让需要质量保证。所以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

·没毕业可以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没毕业可以直接签劳动合同吗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在校的学生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

·工资欠条怎么能要到钱
      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