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平常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磕磕碰碰的受伤,在工作时,受到点伤也很正常,但是如果伤得很重,无法正常生活或是工作了,就要进行工伤认定,索取一定的赔偿了。这次讨论的内容就是农民工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呢。
一、农民工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呢
第一步,要确定被诉主体。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包工头不具备用人资格,应将发包单位即建设单位列为被诉主体。王中可以到太原市工商局查询建设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第二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最长60天)。
由于王中工作1个月就受了工伤,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因此,王中需要马上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步,申请工伤认定(最长60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四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最长60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待遇的赔付是依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来计算的,所以,在进行工伤认定的基础上,还需要向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第五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工伤待遇索赔(最长60天)。
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时,工伤待遇索赔就指日可待了。
二、工伤的认定技巧
一、迅速确定工伤发生单位名称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甚至百般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即使购买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也存在不会积极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性。
作为工伤员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因为实践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的情况。像包工头自己招用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是谁。因此确定用人单位、确定工伤赔偿责任主体是工伤认定最基本的条件。
二、收集、提供证明劳动关系、工伤发生事实的证据材料工伤认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两个条件是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那么是否有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上岗证等劳动关系证明?是否有现场目击工伤发生的工友愿意作证?这些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必备材料。没有这些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甚至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虽然工伤职工可能能够收集到部分证明材料,但是更多情况下,工伤职工无力自己收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由专业工伤律师调查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并通过律师寻求媒体和相关部门的帮助。
三、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自己必须申请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不要轻信用人单位没有虚假的或没有诚意的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四、调解需了解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协商解决多发生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报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往往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直接要求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多采取迎合的态度。
但此时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及后期治疗费用无法确定,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所以,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由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以上就是有关于农民工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以及和工伤认定有关的相关知识了。农民工一直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很少有人会有五险一金,所以,在工伤之后,很少有人能支付得起医疗费用,无法工作就没有了生活来源,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从而减少损失。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是什么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
·防范建筑施工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
防范建筑施工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一、防范建筑施工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1、路过高层建筑的时候,尽量走有防护的内侧,可增一分安全保障;或选择贴着......
·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
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要分情况。若此人当月发生了收入后去世,且此部分个税应于下个纳税期申报缴纳,那其当月收入可以免交个税。若是当月申报的话......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资金紧张用工资贷款怎么贷?
资金紧张用工资贷款怎么贷?资金紧张用工资贷款怎么贷?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
·职业病诊断与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职业病诊断与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按职业病预防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
·谁可以充当分包工程发包人?
谁可以充当分包工程发包人?招投标在工程建设领域应用的十分普遍,一个工程项目往往包括很多子工程,而不同的工程是由对应的施工单位完成的。这里就涉及......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应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疫情期间,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和解,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当事人可采用网络、邮递等方式提交资料,通过电话、在线视频等非接触即时......
·什么是工程停工?
什么是工程停工?一、什么是工程停工?停工建筑施工是露天作业,存在风险是很大的。因此,停工的情况是不可预计的,也是多元的。比如天气,像地震......
·被单位克扣工资去哪举报?
被单位克扣工资去哪举报?一、被单位克扣工资去哪举报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去劳动监察......
·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是怎样的?一、一宗劳务派遣纠纷引发劳动争议案件案情简介:2004年2月17日,张某与北京A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