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规定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规定是什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1、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2、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软件)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3、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二、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在我们国家个人所得税再进行缴纳的时候,如果存在着重复征税的情况,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并且我们国家关于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也是就明确的规定的,可以依据政策来进行执行。
  
  
  


·企业分公司可不可以签合同
      企业分公司可不可以签合同?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

·一个人在两个公司入职可以吗?
      一、一个人在两个公司入职可以吗?法律并没有规定,但原则上员工不可以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但是,同时任职有条件,就是前单位必须同意,后单位必须知晓......

·公司注册可以多人吗
      公司注册可以多人吗一、注册公司需要几个人?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2个以上的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

·上海外资企业增资流程?
      上海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一、上海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上海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以下几点: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

·分公司法律责任承担的可能性有多大?
      分公司法律责任承担的可能性有多大分公司不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诉法的解释中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

·收购公司流程是什么
      收购公司流程是什么公司之间的竞争肯定会出现很多差异,有的公司逐渐壮大,而有的是会被收购。那么,收购其他公司有利于收购方的壮大,当然,收购公司......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是怎样的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是怎样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

·法律规定新进股东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新进股东怎么处理?一、法律规定新进股东怎么处理?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股东撤股转让没人要怎么处理?
      股东撤股转让没人要怎么处理?一、股东撤股转让没人要怎么处理?可以向对外转让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

·做别人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公司的话是有法人代表的公司的法人代表。主要对外负责公司。实际上,法人代表是承担着相关责任的。可能有的人对于法人代表等相......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目的是什么?
      一、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目的是什么?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公司设立的难度,新公司法放宽了注册资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