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
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将建设工程合同定义为:“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属于承揽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中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是指所有权确认、买卖、互易、赠与、租赁、征用拆迁、侵权损害等案件标的物与不动产有直接联系的诉讼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构成不动产,但该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间有着本质区别。
过去司法实践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归入房地产纠纷而适用专属管辖,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是相违背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即表明对该类合同纠纷的处理,并未纳入专属管辖的范畴。因此,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二、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争议焦点
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这些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
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可以是被告所在地,也可以是工程施工所在地,以上两地法院均有对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一般来说,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纠纷会表现在对工程质量、工程款结算等争议上,所以在制定合同时,双方对合同各项条款都应仔细看待,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到期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
劳动合同到期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
·一、我国规定工伤认定书到哪领取?
一、我国规定工伤认定书到哪领取?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如果你的工伤认定已由用人单位或你本......
·什么情况下算被迫辞职
被迫辞职主要是非本人真实愿意的离职,有以下情况: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有什么不同?
相信不少在职员工们,都有知道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福利费,但您知道两者有什么区别吗?它们分别的定义以及计量有什么不同呢?下面就由64律师我们给您总......
·工伤认定之后 接下来做什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工程逾期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
工程逾期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1、一般要按......
·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有什么?一个人完不成一项工程的建设,每一个工程建设都是需要各个部门很多人员共同完成的,因此避免不了哪一个环节出......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单位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单位都有哪些?建筑工程质量合格乃至优良是工程参与各方共同追求的目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该......
·如何沟通会让员工主动离职?
如何沟通会让员工主动离职?1、进行开诚布公的充分交流。要以朋友的交流方式,切忌产生对立面,那么沟通就没办法继续,一定要先了解对方的情况,然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