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护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护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没有护工费一说,只有护理费一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具体费用标准你也可以根据受理法院地省级公安厅出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比确定。
二、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①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③ 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
2.护理人数
①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② 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① 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②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③ 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认定赔偿权利人确实需要继续护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决确定的期限(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内康复已无需护理,或者在这个期限未满时受害人就死亡的)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该期限内的全部护理费,受害人基于法院的判决一次性取得该笔护理费的,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不负返还的义务。
4、护理级别
护理级别是确定护理费数额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而护理级别又是由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情况决定的。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程度就是指被护理人对护理人在生活上的帮助的依赖程度。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
① 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
② 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3项需要护理者;
③ 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1项需要护理者。
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
具体是指致残的受害人在配制残疾辅助器具后,在多大的程度上恢复了生活自理的能力。当配制了残疾辅助器具后,当时能够不同程度地恢复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其护理依赖程度降低,护理级别也相应较低,护理费相应减少。
护理级别
依照卫生部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的规定,应根据病情或残疾等级分为四级,即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实际在计算护工费的时候,其实需要考虑到很多方面,包括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因此不同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费用是不一样的,另外现实中并不是造成了损害就需要护理,此时还要看实际的损害情况是否需要被护理。
·试用期能否随意辞退员工?
试用期能否随意辞退员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劳动关系转移到新公司的主要流程是什么?
劳动关系转移到新公司的主要流程是什么?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动事实关系转移、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转移。(一)、关于劳动人事关......
·刚来外地工作五险一金怎么办理
视情况而定。一、换城市后五险一金中的养老保险处理方式是:1、是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
·解除劳动合同要哪些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要哪些条件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就劳动者有过错和劳动者无过错两种情况作了不同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不让童工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不让童工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是违法行为,劳动者父母或其监护人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2、已经发生的劳动,用人单位......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规定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签订时间为短期一年或者三年,长期为五年或十年。签订短期合同的,若是想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需要......
·辞退、开除和劝退分别是什么意思?
辞退、开除和劝退分别是什么意思?一、辞退、开除和劝退分别是什么意思?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其实辞退和开除是一个意思。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
·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吗?
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吗,造成人员伤亡,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鉴定之后才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概念混淆,搞不......
·如何认定外派人员的工伤
现在中小型企业越来越多,在拓展业务时都倾向于采取员工上门拜访的操作模式,很多企业都派员工出差或者长期驻外。在员工外出办事的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
·工伤鉴定后退休待遇是什么?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人们难免会有生病受伤的情况出现,那么在单位的工作期间更是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您都是束手无策,并不知道该......
·劳动合同法经济赔偿金的计算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许多劳动者却不清楚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企业职工在不幸遭遇工伤的时候
企业职工在不幸遭遇工伤的时候,需要对其伤残程度先进行评定,然后再来对企业的职工进行应有的赔偿,评残好误工费是企业对企业职工进行伤残赔偿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