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宁夏工伤伤残等级待遇怎样?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2018年宁夏工伤伤残等级待遇怎样?
  
  
  一、宁夏工伤伤残等级待遇怎样?
  
  近日我区对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此次待遇调整对我区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4项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原则、计发标准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统一规范,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符合这个条件可享受
  
  2017年12月31日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1~6级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这样的情况不参加
  
  201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不再参加伤残津贴的调整。
  
  ●伤残津贴调整(在现行计发标准上)
  
  ·一级伤残 每人每月增加330元
  
  ·二级伤残 每人每月增加300元
  
  ·三级伤残 每人每月增加270元
  
  ·四级伤残 每人每月增加240元
  
  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且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
  
  ·五级伤残 每人每月增加210元
  
  ·六级伤残 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注:调整后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供养亲属抚恤金
  
  2017年12月31日前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遗属,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生活护理费
  
  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每年与自治区统计局公布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时同步调整,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下降时不调整。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日消费支出额40%的原则,工伤职工在进行工伤医疗或工伤康复治疗期间发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实际住院天数,在区内以每人每天15元计发,在区外以每人每天30元计发。
  
  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一份不退还);
  
  2、昆明市职工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3、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小结、出院证、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月内开具);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叁份;
  
  5、每份鉴定交费300元。
  
  想要启动工伤伤残鉴定程序,那么就需要工伤职工或相关单位提供相应的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在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之前,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鉴定材料,否则的话也会影响鉴定程序的进行。
  
  三、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伤认定是员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方式,是非常的重要的,用人单位没有去申请工伤认定,受害人可以自己去或者时委托亲戚或者是律师为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是员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有效方式。
  
  
  
  


·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
      在人们工作期间常常会不小心有工伤。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一定的项目有相应的赔偿标准以及计算方式,当员工在工作期间有工伤,可以根据标准要求公......

·分公司撤销后工伤保险待遇?
      分公司撤销后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1-4级待遇工伤职工被鉴定为1-4级享有的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了工资怎么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了工资怎么发?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内容包括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内容包括哪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

·对于受工伤的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便应该是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的?
      对于受工伤的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便应该是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的问题了。我们知道,职工在工作时所受工伤,是享有相应工伤赔偿的,那么工资是否就没有......

·劳动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劳动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律师费的支付标准,除少数省市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一般说来,每家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对于学习法律的同学以及法律工作者、律师来说,会写各类合同使他们的必备技能,我们在生活中也会接触到各类合同,但工程质......

·一、做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做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该正常结算,不得克扣。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向......

·劳动争议的维权途径有几种
      当您合法的劳动权益被侵犯,遇到劳动纠纷时,您可以通过法定的途径去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那么,在实践中,劳动争议的维权途径一般有几种呢?而不管是哪种......

·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哪些?
      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哪些?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

·签立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多久
      签立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多久试用期辞职是可以直接走人的,劳动发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当然,部分单位会要求提前多少天辞职的。这个是不......

·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手续需要哪些?
      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手续需要哪些?1、至少提前一个月申请。2、等待人事部将该岗位人员招聘到位。3、和该岗位新员工进行工作内容交接。4、签离职单,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