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市作为特大城市,机动车数量庞大,每年深圳交警都会查处一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深圳市作为特大城市,机动车数量庞大,每年深圳交警都会查处一些醉驾案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按照规定,当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毫升就构成醉驾,如果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属于加重处罚情节。那么,深圳醉驾250毫升酒精含量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深圳醉驾250毫升酒精含量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哪些情况下的醉驾会被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如何查处酒驾行为?
  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综上所述,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当事人会被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如果经过酒精含量测试,达到250毫升的,当事人要被加重处罚。深圳醉驾250毫升的,当事人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会根据当事人认罪态度、醉驾造成后果等因素,做出决定。
  
  
  


·交警如何认定饮酒后驾驶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车祸家人的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车祸家人的误工费标准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

·在我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在哪里交?
      在我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在哪里交?我国的交通管理的行政处罚一般情况下无非也就是扣分并且罚款的,可是有些第一次被交警贴罚单的这些新司机,可......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的民事赔偿数额是多少?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的民事赔偿数额是多少?赔偿数额是根据造成多少损害就赔偿多少的原则来处理,从理论上讲,汽车交通事故的当事各方都可以成为民事......

·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起诉状提交的么?
      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该向法院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民事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

·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还是违章
      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还是违章一、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还是违章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

·车辆第二年有划痕怎么买划痕险?
      许多买新车的市民因为已经花费巨额购买车子本身而在保险的选择上就会考虑到经济成本而放弃了划痕险,虽然在精心的护理下却在第二年出现了划痕而直接影......

·一、醉驾发生车祸开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发生车祸开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醉驾发生车祸的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

·受疫情影响车贷可以延后吗
      受疫情影响车贷可以延后吗?受疫情影响车贷可以延后,《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

·私家车相互碰撞误工费请假有赔偿吗?
      私家车相互碰撞误工费请假有赔偿吗?这个是没有的,只有属于营运类的车辆,可以要求误工费的赔偿。我们在生活中,如果私家车相互碰撞,情况不属于很严......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处理的?
      行车上路,最担心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为对方以及自身带来巨大损失,所以有车的朋友们都会为车辆进行投保。那么,如果出了交......

·一、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人伤起诉我律师费谁支付?
      一、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人伤起诉我律师费谁支付?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人伤起诉我的律师费是原告自己承担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