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车撞人的情况下,我们就视为发生了交通事故。而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购买的保险,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之后保险公司内勤会根据客户提供的汽车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确认保险标的再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然后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1、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2、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3、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4、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5、赔付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就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害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当事人一定要知道具体的索赔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事先准备好哪些材料,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拿到赔偿。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
  
  
  


·喝醉酒开车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很多人喜欢在聚会上喝上几杯,如果是开车赴宴的,喝酒后就不要再开车了,否则一旦以醉酒状态上路,很容易发生事故。那么,喝醉酒......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怎样的?一、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一)交纳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

·昨晚喝酒第二天早上开车算酒驾么
      喝酒的时间并不能作为酒驾判定的依据,酒驾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

·如果司机酒后驾车被交警发现,情节轻一点就可能是扣分和罚款,但
      如果司机酒后驾车被交警发现,情节轻一点就可能是扣分和罚款,但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就会被拘留以及吊销驾驶证并且规定驾驶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驾......

·怎么对交通逃逸行为做出认定
      怎么对交通逃逸行为做出认定交通肇事后有不少人为避免遭受法律追究选择逃离现场,这种行为就是交通肇事逃逸。那实践中,怎么对交通逃逸行为做出认定?与......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诉讼需要哪些证据?起诉应当提供起诉状及证据清单,并按当事人人数提供相应副本。1、起诉状应当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2......

·被车撞了没受伤能赔吗
      具体要根据双方责任比例、是否有财产损失确定。如果对方无责或者没有损失,自然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有责任,你方有财产损失,对方就需要按其责......

·关于违章了去哪里交罚款?
      对于很多新手司机来说,违章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一个驾驶证有十二分,扣满了分数,驾驶证就依法被吊销了。那么关于违章了去哪里交罚款?一般可以到车管......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有哪些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力度的加大,我国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房价降幅较快,导致购房者要求退房事件纷纷发生。那么,根据......

·交通事故发生后,通常是由交警部门做出相应的处理。而日后受害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通常是由交警部门做出相应的处理。而日后受害的一方不管是向肇事的一方要求理赔,还是向保险公司理赔,此时要是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就......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由谁承担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

·不履行交通事故调解书如何处理
      在经过公安交警部门的调解,如果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话,那么此时需要签订书面的交通事故调解书,以调解的形式要对事故进行结案。但要是在调解书上面签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