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怎么认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责任,不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不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和公私财产而逃离现场,以及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的行为。对于当事人的处罚力度要根据行为人的情节严重而栽制。那现实中该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怎么认定
  1、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2、客观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即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严重伤亡后果的,一般都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肇事者要承担的责任明显与积极救助被害人的情况不同。如果肇事时因为惊慌失措逃离了现场,要及时投案,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辩护律师陪同。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解答的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怎么认定的内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我们发现,交通事故现场往往是一片狼藉的,而由于事故的发生,也
      我们发现,交通事故现场往往是一片狼藉的,而由于事故的发生,也很容易造成交通的堵塞。因此在事故发生之后,就需要紧急的对事故现场做出处理,一方面......

·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承担不
      您知道,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费是否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呢?想要解开这个问题,其实我们可以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查询一下,究竟规定的这个费用是由谁来承担......

·电瓶车酒驾怎么处理
      电瓶车酒驾怎么处理一、电瓶车酒驾怎么处理1、电瓶车酒驾怎么处罚酒驾非机动车照样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相关规定,部......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未住院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未住院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汽车超载怎么处罚
      1、超载超过了汽车所需的核载体数量。它就像一辆有五人车的汽车。事实上坐了10名小学生。超载不像旅游景点的门票销售。学生的半价,车辆中的乘客数量由......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目前,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居多,而此后对事故进行处理,就需要肇事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死亡赔偿金。......

·一、新交规小区内酒后开车算醉驾吗?
      一、新交规小区内酒后开车算醉驾吗?小区内酒后开车算醉驾属于酒后驾驶的,对于酒后驾驶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处罚规定的并且处罚的力度是非......

·交通事故扣车最多几天
      交通事故扣车最多几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

·运营车辆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
      运营车辆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行为人因为过失或者是故意导致的,运营车辆停止运营的,一般要承担相应的损失。那么关于营运车有没有误工费?营运车辆是依......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事件频繁发生,并且对受害者的家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事件频繁发生,并且对受害者的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肇事者由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也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当然,如果惨......

·交通事故临时工误工费应该怎样赔偿误工费需要提供工
      交通事故临时工误工费应该怎样赔偿误工费需要提供工资证明和完税证明,如果不能提供工资证明,但可以证明工种的,可以按同行业上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赔偿......

·我们国家对于喝酒之后开车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的
      我们国家对于喝酒之后开车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的,对于喝酒之后开车一般分为酒驾和醉驾的两种方式,然后两种方式都是有不同的处罚的。我们现在的生活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