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皮神经损伤可以工伤鉴定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劳动者在劳动时总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造成人身伤害也是时有发生。好在我国对工伤鉴定有着充足的法律保障,能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那么,皮神经损伤可以工伤鉴定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们国家工伤鉴定标准中,神经损伤没有相对应的伤残等级条款。因此,对神经损伤不能直接定级,而是根据神经损伤导致的它所支配的肢体功能障碍程度来定级。如尺神经损伤的定级是根据它所支配的手功能的障碍情况来定级。并且因神经损伤在医学上有一个自然恢复期,一般在6-12个月,所以,要等到自然恢复期结束即伤情基本稳定再鉴定比较合理。
  
  这种情况是可以做工伤鉴定的,建议你按照下列步骤来:
  
  1、申请职业病鉴定。如果认定为职业病的,就应当算做工伤,然后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评定的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可以申请下列待遇:
  
  (1)医疗费。以医院出具的发票为准。
  
  (2)伙食费。根据住院时间长短确定。
  
  (3)停工留薪。根据住院时间长短确定。
  
  (4)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下列待遇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都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
  
  本人非学医的,不好判断你的情形构成几级伤残,请咨询相关医生。等你确定伤残等级后,可以再来问我伤残待遇。
  
  2、如果不构成职业病,你可以情形损害赔偿。你因为工作员工受到伤害的,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同样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你可以获得的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院的发票。
  
  (2)误工费,根据住院时间长短。
  
  (3)伙食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费。
  
  (4)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的,获赔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十级的为2年。
  
  (6)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需要和医院的发票确定。
  
  总之,公司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以上就是皮神经损伤可以工伤鉴定吗的具体内容。总而言之,根据上述规定,皮神经损伤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并且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后续治疗费用,需要根据医疗需要和医院的发票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访问网站,我们会安排专业人士为您解答。
  
  


·公司经理是选举还是聘任
      聘任。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长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则受董事会委托,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简而言之,股东......

·严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并且不发放工资同样可以去劳动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补发。公司辞退员工如果违反国家法律......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是否该赔偿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关系认定存在问题的相关信息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在劳动市场中会有劳动关系认定存在问题,在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建立劳动关系,但是有一些特殊法律情形......

·一、在编教师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在编教师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辞职。在编教师递交档案时,一般要和学校签合同,规定三年也可能,五年也可能,长期无限期合同也有可能的,具体看你和......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接受用......

·工艺品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工艺品购销合同
      工艺品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工艺品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是我们日常交易中经常采用的一类合同,而工艺品购销合同则是在进行工艺品交易时经常签订的一类合同......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国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问题上,不仅从立法司法方面做出了努力,还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就制定了相关的安全保护规定。这样做的目......

·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
      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在现今社会上,工作者与企业经常出现因劳资、工伤等问题等产生分歧从而引发两者之间的争议。这也是我们所称的劳动争议。......

·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什么?
      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什么?一、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什么?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

·劳务派遣解除合同有赔偿么 哪些情形可以获得赔偿
      劳务派遣解除合同有赔偿么哪些情形可以获得赔偿一、劳动派遣合同中可要求赔偿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

·岗位工资怎么定?有哪些制定原则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的报酬,不同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在相同时间内的劳动者的付出以及工作强度有很大的差异,所得的工资也有所差异,那么,对于不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