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申请时间是多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作可以说是人们一生当中最为关键的几件事情之一了,找到工作并且进入职场会经历一段时间的锻炼,可能会遇到一些你从来就没有想到的情况,有的时候针对特殊的工作,同时也有可能会发生工伤,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申请时间是多久?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申请时间是多久?
  公司应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1个月内申报工伤,若没有申报的,员工及其亲属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工伤保险部门提出申请,最好是尽快吧。规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之内必须要申报的,否则过期不候。若发生工伤期间公司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的工伤治疗费用由企业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全部承担;工伤认定完之后最好再去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办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以便确定应该得到的工伤待遇赔偿。若公司不给支付的,可待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直接去申请仲裁。
  二、鉴定内容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劳动鉴定与工伤评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鉴定是工伤评残的基础。从程序上来说,是先鉴定后评残。从范围来说,劳动鉴定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工伤评残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工伤评残可以与劳动鉴定同时进行。首先我们需要您了解的是,在工作的时候遇到伤害的,需要及时的进行申报,也就是意味着第一时间进行申报,当然很多人想要知道最迟在什么时候还可以申报,一般来说是发生工伤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而签订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而签订的协议书,一般的劳动合同都是有年限规定的。如果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员工辞职后再入职是否还有试用期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
      员工辞职后再入职是否还有试用期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离职后重新入职的,如果过去约定过试用期,那么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如果过去没约定过试用期,那么可以......

·工伤鉴定是我们国家在工作当中遇到伤害之后不可避免的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我们国家在工作当中遇到伤害之后不可避免的鉴定程序,因为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之后是因为工作原因收到的伤害,所以用人单位的赔偿也是必......

·公司被经侦介入员工要赔钱吗
      一般需要,不过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经侦介入是指经济犯罪侦查警察介入调查。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该股东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其他股东可以......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

·雇佣双方确定劳动关系是应该通过劳动合同来作为标准的
      雇佣双方确定劳动关系是应该通过劳动合同来作为标准的,只有这样才可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与保护,切身利益不受侵犯。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尤其......

·综合保险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
      综合保险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综合保险工伤待遇是一切损失的80%比例来进行缴纳,综合保险是为了维护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一、基本规定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

·工伤超龄怎么赔偿
      超龄人员,或依法退休后再返聘的,这部分人员不可能再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不可能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此时,双方存在雇佣或劳务关系,如果再发生工......

·劳动法规定住院工资怎么扣?
      劳动法规定住院工资怎么扣?一、劳动法规定住院工资怎么扣?1、劳动法规定职员在住院期间单位可以按照60%的比例扣除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可区分开的吗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可区分开的吗?一、如何正确理解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可区分开1、《劳动法》第79条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一、北京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应该怎么办?
      一、北京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应该怎么办?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