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一个人可否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款和第九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与两家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前提是前单位无异议,后单位知晓。前单位不同意的经提出拒不改正的,或者对完成前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前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而后单位需要对赔偿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劳动者事先隐瞒了已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与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单位可以以劳动者欺诈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二、哪些双重劳动关系受到保护?
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双重劳动关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非全日制用工;
2、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否则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关系。从这个角度看,《劳动合同法》不是保护全部的双重劳动关系,只是保护双重劳动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兼职。
三、合法解除双重劳动关系的情形有什么?
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注意这里对工作任务造成的影响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轻微影响或者没有影响,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高创人力人力资源专家认为:程度是无法衡量的,建议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对“严重影响”做出量化、细化的规定。
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在发现劳动者的其他劳动关系后积极主张权利,包括要求其解除与前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现劳动关系。
四、企业如何规避双重劳动关系?
1、要求员工在入职时提交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通过劳动合同声明、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要求员工保证其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
3、对员工的工作经历作适当的了解和调查。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对双重劳动关系既没有否定,也没有肯定,也就是说,如果符合条件的话,一个人是可以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但是必须确定两个公司知晓,并且不影响工作,一般情况下,这种同时入职的情况存在于兼职领域。全职的话,这种同时入职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毕竟这样一来,容易对工作产生影响。
·汝阳县保安有限公司法人的风险是什么?
汝阳县保安有限公司法人的风险是什么对于公司法人的设立在我国的民法总则中有着严格的规定,而且法人在工商局登记的时候,各地的工商局其实都是要严格......
·公司变更法人章程怎么修改?
公司变更法人章程怎么修改?公司变更法人这样的问题,对于很多公司来说都是备受关注的,那么对于公司变更法人章程以及公司章程更改相关资料也是非常......
·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在设立公司的时候,需要原始股东有一定的出资,当然此时的出资可以是实缴也可以是认缴的,具体还要看法律中是如何规定。但现实中,有些股东的出资存在......
·在中国是否存在隐名股东?
在中国是否存在隐名股东?这种情况是比较普遍存在的,并且法律也认可,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每一个公司在逐步壮大之后,就会获得能够成立一个分公司的资金与资源,从而拓展自己的业务。当然,成立一个分公司也......
·技术入股开分公司是否可以?
技术入股开分公司是否可以?技术入股开分公司是可以的,技术入股属于无形资产入股,一般是经过共同投资人之间的协商确认股份或经会计师评估折价入股,一......
·增加股东股东决议怎么写?
增加股东股东决议怎么写?一、增加股东股东决议怎么写?增加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性质:临时股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原股东......
·增加股东需要修改章程吗?
增加股东需要修改章程吗?公司增加股东必须修改章程,还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而且办理变更手续后,增资扩股、原股东出让部分股权给新入股的股东都......
·民法总则规定公司拥有名誉权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一、《民法典》规定公司拥有名誉权吗?公司拥有名誉权,《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公......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协议书怎么写?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受让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公司辞退后未办理失业保险怎么办?
公司辞退后未办理失业保险怎么办?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申请领取失业金,只是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
·隐名股东转为实名股东应该怎样办理
隐名股东转为实名股东应该怎样办理应是直接适用《公司法》第71条第2款之对外转让股权规则,首先须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进而才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