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纠纷的立案要求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由于民间借贷纠纷可能会牵涉到套路贷等违法犯罪问题,故法院对民间借贷立案一般要求较为严苛,南京这边每个区的立案要求也不尽一致,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区的立案要求标准也随之改变。具体要求基本上需要:1、起诉状+证据材料;2、原告被告身份证复印件;3、当事人本人到场;4、个人征信报告;5、出借日前后半年至一年的银行流水;6、原告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具体还需根据每个区的实际要求准备上述材料。


·小额欠债不还怎么办
      小额欠债不还怎么办小额欠债不还怎么办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信贷公司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信贷公司起诉到法院胜诉......

·个人吸收存款达到多少称为非法集资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欠钱不还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身份证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身份证通过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调取身份信息之后,再递交起诉状,向法院进行起诉。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

·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一些不讲诚信的借款人,就会逾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该如何处理呢?这时您可以去法院诉讼,而......

·债务人死亡后配偶有还债义务吗
      在恶俗电视剧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节:一家之主因意外过世,但却留了一堆债务,然后一群地皮流氓去向其妻子要债。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人有权继承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人有权继承债权?根据法律规定父母,配偶和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债权,债权作为债权人的财产,在债权人死后可以被继承人继承。但是......

·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是否有效?
      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是否有效?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在真实意愿情况之下所签订的,而且存在着真实的借款关系,那么也是属于有效的,借......

·遇到欠债不还起诉会坐牢吗
      欠债不还起诉会坐牢吗如果借款人仅仅是借钱没有还,在一般情况下那只是民事纠纷案件,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对债务人进行治安管理方面的拘留。同时......

·我国借钱算不算非法集资?
      一、借钱算不算非法集资?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2、使用诈骗方......

·离婚协议书债权分割是怎么分的?
      离婚协议书债权分割是怎么分的?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这里“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提法在立法......

·债权债务关系结清办法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结清办法有哪些?一、债权的结清办法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一)债权清理原则1、盘整存量资产......

·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有哪些
      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有哪些一、变更合同价款原则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