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利贷的借条是否合法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高利贷的借条是否合法我们都知道,向别人借钱是要打借条的,并且要按照借条的内容去还本金、利息。这时,不少人就会问,那借高利贷是不是跟一般的借款一样也要打借条呢。而从合法性角度来看,高利贷的借条是否合法?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高利贷的借条是否合法
  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高利贷借条自然就违法了,我国法律是不允许的。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含四倍)的利息仍然有效。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写高利贷借条犯法吗
  高利贷借条的内容如下:(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七)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三、高利贷纠纷该如何解决
  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通过约定上文的介绍,想必您应该已经知道,写高利贷的借条是有一定风险的,并且它常常会出现部分无效的情况,有时该行为甚至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并且,在这方面也很容易产生纠纷,此时当事人一定要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解决,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更多的损害。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作为各位股民来说,相信在生活当中对于股票市场是有着五味杂陈的感觉的。其实本来您将自己的闲钱用来投资股票或者债券等这些都是可以的,因为我国的股......

·公司债券的种类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的种类包括哪些(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

·债务置换怎么处理?
      债务置换怎么处理?有那种方式一、什么是债务置换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它也是政府为解决财......

·发行公司债券要什么条件 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行公司债券要什么条件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发行公司债券要什么条件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

·民间借贷到期不还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不进行债务的偿还的话,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拿到法院的判决,然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即可。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

·私人借钱借条怎么写法庭生效
      私人借钱借条怎么写法庭生效一、私人借钱借条怎么写法庭生效?借条借款人:出借人: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________元人民币(____圆人民......

·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
      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一、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私人借贷要避免或减少纠纷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1、借贷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

·成为连带债务人有哪些条件?
      在民间借贷中,债务人违约的情况很常见,为了保障及时回收本息,金融机构往往要求个人提供担保,或者由担保人签署合同,承诺履行连带责任。当然,不是......

·一方私自改借条怎么处理?
      一方私自改借条怎么处理?一方私自改借条的行为显然是无效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来判决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可以申请笔迹鉴定来进行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可以......

·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
      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一、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

·债权诉讼时效两年还是三年?
      债权诉讼时效两年还是三年?债权诉讼时效是三年,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

·夫妻共同债务可否执行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可否执行婚前个人财产?一、夫妻共同债务可否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应该由婚前财产予以偿还。《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