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传统的二手房买卖大都经过房产中介来进行,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传统的二手房买卖大都经过房产中介来进行,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费用,但随着互联网的普遍应用,人们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来进行二手房的买卖,这都促使了二手房交易的增多。那么,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都有哪些
  
  1、看房中的法律风险。
  看房主要包括实地查看房屋的基本状况和对房屋产权的核实调查。这是规避签约风险的重大步骤。但是,在实际房屋交易过程中很多买房人往往关注到了第一点,即实地查看了房屋的位置和内部结构,却往往忽视了对房屋产权的调查核实。而第二点恰恰是法律风险高发点。在现实交易中,由部分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最终毁约引起了许多纠纷。
  2、签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是房屋买卖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最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只要符合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就发生法律效力。现在的二手房买卖中,最常见的现象就是“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有时,甚至会出现一房多卖(三个以上)的情形。
  3、过户、交房中的法律风险。
  过户、交房是二手房买卖的最后的步骤,在实务中这两个步骤往往同时发生。因此这里将其放在一起探究。从物权变动方面来看,物权有公示原则,即,物权的享有和变动必须以一定的公示方式向社会公开,以便社会公众知悉。我国以成立要件为原则,兼采用对抗要件主义。我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失,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我国,二手房买卖需要在签订合同后完成公示才能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房屋作为不动产,其公示的方式为登记,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近年来,因为房屋登记引发了不少争议。
  二、如何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解决二手房交易纠纷的主要途径包括:
  1、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2、调解。
  调解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二手房交易纠纷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3、仲裁。
  仲裁是指二手房交易纠纷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由该仲裁机构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4、诉讼。
  诉讼是指二手房交易纠纷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以仲裁和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所作的裁决书和判决书是由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确认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管是交易怎样的房产,其实多少都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至于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我们已经在上文中总结了三点。有风险存在就有可能引发纠纷,而在二手房交易方面遇到纠纷的话,当事人可以采取上述的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网的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套牌车出了事故怎么办
      现在很多地方为了限制车辆的购买都在以摇号的形式来控制,很多长时间摇不到号又着急买车的人就开始动了歪脑筋,想用套牌的方式进行购车,在购买相同车......

·汽车肇事逃逸受害者死亡会怎么样?
      相关处罚1、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

·哪些情况下不能算作交通事故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认为只要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那么就都属于交通事故。但其实这样的理解存在一点的偏差,现实中虽然有些也是发生在道路上的,但却不......

·车位租赁协议模板是什么样的
      随着经济情况逐渐变好,每户人家里几乎都有车,车多了地下车库就可能没车位,就不可避免的要去租赁停车位,租赁停车位是需要达到双方的一致意愿后所要......

·一、安徽交通事故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交通事故护理费标准是什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

·交通事故骨折要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其实是比较常见的,当然此时一般还伴随着财产方面的损失。因此,很多时候进行赔偿涉及的就是两个方面,而现实中,针对造成的人......

·在生活中,就一些小额的交易而言,人们一般在发生争议时,一般都
      在生活中,就一些小额的交易而言,人们一般在发生争议时,一般都可以协商解决,不会引发纠纷。而由于房屋的金额较大,双方在发生争议时都不愿意妥协,......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司法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司法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一部法律,法规纲领性,概括性的规定。在生活中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十分重要。为了使道路交通安......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现......

·新婚姻法 父母出钱买车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共同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