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多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多久? 一、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这种破产清算在时间上没有硬性的要求,大公司的财务等问题较多,在时间上相对要长,有时会需要几年,员工和经营者不可过分着急,法院的工作都有一定的流程,最后会给出合理的资产清算,职工从中可以得到补偿金。
  
  
  


·公司破产清算要补税吗?
      公司破产清算要补税吗?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各大中小型企业相继成立,同时也有许多企业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破......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能退吗?财产保全有哪些强制性措施?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能退吗?财产保全有哪些强制性措施?一、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能退吗?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

·公司破产员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首先
      公司破产员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

·企业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

·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第一,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

·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破产分配顺序,是指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

·《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是什么?
      《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是什么《破产法》的出台,为有破产需要的企业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也可以确保企业顺利的破产,但是《破产法》随着......

·房产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房产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破产的企业很多各行各业都有,房地产企业破产的也是存在的,房产破产清算程序和其他类型企业破产的清算程序基本相同。向法院提......

·企业破产和改制有何区别?
      企业破产和改制有何区别?企业改制和企业破产有着根本区别!严格说,企业改制不属于司法程序,而企业破产属于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且两者的内容、目的和遵......

·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破产
      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破产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

·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哪些
      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哪些结果?开办公司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长久经营并且蒸蒸日上的。无论是市场的原因还是企业领导者自......

·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一、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公司宣布破产重整的话,有两种处理方式:1、公司破产清算,那么,只有等到公司拍卖掉所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