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时间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二、破产清算流程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公司破产清算风险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风险有哪些?有很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导致面临破产的风险,如果破产就需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债务等做个清算......

·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一、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

·破产清算求偿权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求偿权顺序是什么?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虽然现在创业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但是不是每家公司都能开得这么顺利的,而我们在创业时也必须学习更多关于企业的知识......

·破产管理人资格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管理人资格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公司破产处理是一项技术性强、任务繁琐的过程,会有专门的机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管理和清算,也就是常说的破产......

·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破产最多赔几万?
      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破产最多赔几万?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直白点说,存款保险制度就是成立一个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然后由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吸......

·公司法法院宣告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法院宣告破产的条件是什么?现如今,虽然法律规定成立公司不再受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也即零元便可以设立公司,但公司没有资本在经济活动中很容......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一)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

·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的具体情况有哪些在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的今天,很多企业会因为经营不善而申请破产。法院有时也会因为一些原因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当......

·破产清算注销流程
      破产清算注销流程一、破产清算注销: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什么是破产和解?咱们一说到破产,很大部分人都会先想到一个企业赔本破产,其实并不全是如此,破产和解其实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一些......

·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是怎样的?一、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