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发行条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②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
  ③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④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⑤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⑥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⑦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⑧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也不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决定发行债券的数量、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
   ②由保荐人推荐,并向证监会申报;
  ③编制和报送募集说明书和发行申请文件,包括所需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④报证监会核准,将经核准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将其全文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
  ⑤发行。
  (3)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条件:①公司债券的期限在1年以上;
  ②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③公司债券申请上市时应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4)公司债券上市程序:
  ①申请核准,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核准,并报送以下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债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②安排上市,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债券上市申请之后,应当及时安排债券上市;
  ③上市公告,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二、上市公司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1)优点:
  ①筹资规模较大,债券属于直接融资,发行对象分布广泛,市场容量相对较大,且不受金融中介机构自身资产规模及风险管理的约束,可以筹集的资金数量也较多;
  ②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债券的期限可以比较长,且债券投资者一般不能在债券到期之前向企业索取本金,因而债券筹资方式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③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由于债券是公开发行的,是否购买债券取决于市场上众多投资者自己的判断,并且投资者可以比较方便的交易并转让所持有的债券,有助于加速市场竞争,优化社会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
  (2)缺点:
  ①发行成本高,企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聘请保荐人、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以及资信评级机构等中介,发行成本较高;
  ②信息披露成本高,发行债券需要公开披露募集说明书及其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多种文件,债券上市后也需要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成本较高,同时也对保守企业经营、财务等信息及其他商业机密不利;
  ③限制条件多,发行债券的契约书中的限制条款通常比优先股及短期债务更为严格,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和以后的筹资能力。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主要包括净资产限制、债券余额限制、公司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政策、利息以及利率等要求。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仅可以筹集较大规模资金,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还可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但是,发行公司债券也存在缺点,如发行成本和信息纰漏成本高,限制条件多等。
  
  
  


·欠债不还承担后果是什么?
      欠债不还承担后果是什么一、欠债不还承担的后果是什么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

·挪用公款五十万判几年
      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查找债务人的财产有什么方法
      查找债务人的财产有什么方法一、查找债务人的财产有什么方法查找债务人财产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查看债务人申请授......

·夫妻共同债务内哪项不符合?
      夫妻共同债务内哪项不符合?如果一方在婚前已经形成债务,原则上承认是配偶的个人债务,但如果配偶有证据证明所欠债务是用于结婚或已用于结婚,则应......

·欠钱到期不还转移了财产怎么办?
      欠钱到期不还转移了财产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处理,对于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对于私自转移财产的情况,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可......

·学生借高利贷是否违法?
      学生借高利贷是否违法?学生借高利贷是否违法?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

·企业倒闭后债务怎么办
      企业倒闭后债务怎么办随着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许多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其他的原因导致破产,企业破产之后涉及到许多债务问题,......

·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怎么承担
      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怎么承担现在随着我国的离婚率的逐年升高,离婚诉讼案件也逐渐增多,而离婚诉讼中争议最大的除了夫妻财产的分割,就是夫妻债务的分割......

·民间借贷的一般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的一般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一、民间借贷的一般举证责任是怎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证明......

·民间借贷是什么意思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

·可能不少朋友对银行推出的个人委托贷款有所耳闻,这是为民间借贷
      可能不少朋友对银行推出的个人委托贷款有所耳闻,这是为民间借贷人提供的的一个平台,方便了民众借贷,也让借贷过程变得更加安全。但在银行办理个人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