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
  1、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
  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2、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上市公司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交易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在审核期间提出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未提供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规定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的相关内容,即需要申报经相关部门受理审核后,最终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这一系列手续流程其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也真正的维护了证券市场的秩序。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我国公司法对国企的规定是什么?
      现在我国还有很多的国有企业本质上就是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如果是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公司其实并不适用于我国的公司法。公司法当中对国企的规定是针对国有......

·公司股东退股情形包括了哪些
      公司股东退股情形包括哪些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一)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

·证券从业公司法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证券从业公司法的内容是怎么样的?我国的经济能力在全世界也算得上是名列前茅了,所以经济发展了以后,那么对应的公司肯定也比之前要多,公司会遇到很......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1、股东缴纳出资新《公司法》改原来的法定资本制折中的授权资本制,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金额怎么算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金额怎么算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隐名股东与代持股东的风险是什么
      隐名股东与代持股东的风险是什么(一)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可以说《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在原则上认可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认为......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是什么?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是什么?融资担保的业务流程是怎样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公司贷款流程:一、项目申请二、项目评审1、通知客户准备相关资料并填......

·国有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有什么区别?
      国有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有什么区别?国有独资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

·公司法表决权有何明确规定?
      在股份制企业中,股东对公司的决策有决定权,公司决策经三分之二股东表决通过。表决权是公司股东的应有权利,和根据出资比例进行分红一样,受到法律的......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什么是公司法人的改动?注册的公司在建立后,由于公司内部原因,公司法定代表人替换发生的改动。公司法人如果改动就要去国家工商单位处理各种变更手续。......

·订立合同时一方主体是分公司合同风险大吗?
      订立合同时一方主体是分公司合同风险大吗?风险大,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财产有限,合同违约或者是无法履行时追责困难,分公司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一)需要的资料1、公司名称2、经营范围3、注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