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写好以物抵债申请书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如何写好以物抵债申请书
  
  一、以物抵债申请书怎么写?
  
  以物抵债申请书
  
  ??????????? 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住所地,身份
  
  (有委托代理人的写明委托代理人)
  
  被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住所地,身份
  
  (有委托代理人的写明委托代理人)
  
  关于??????????? (申请执行人姓名)与??????????? (被执行人姓名)??????????? (案由,如民间借贷纠纷)纠纷一案,因贵院在拍卖被执行人??????????? 的财产??????????? (具体财产民称,如房产)时发生流拍,现申请执行人??????????? 自愿请求以流拍财产??????????? (财产名称)作价??????????? 元抵付债务。请予审查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执行人:??????????? (签名或盖手印,是单位的盖章)
  
  ??????????? 年??????????? 月??????????? 日
  
  二、抵偿债务的财产主要有哪些?
  
  抵偿债务的财产应当是归债务人所有或者债务人依法享有处分权、并且具有较强流通变现能力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有价证券,如汇票、本票、支票、提单、股票和债券等;
  
  (二)房屋或者其他地上建筑物;
  
  (三)剩余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交通运输工具;
  
  (五)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
  
  (六)原材料和产成品;
  
  (七)其他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财产等。
  
  三、在债务未届清偿期之前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的性质及效力是什么?
  
  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本质乃为债权提供担保,但难免存在流质(抵)契约之嫌。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实践中,以物抵债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如“到期不能偿还,用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互不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债权人有权以借款额收购抵债的房产”、“债权人收购抵债房屋、欠款自动转为购房款”等。
  
  
  综上所述,债权人申请以物抵债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时候只能这样。以物抵债申请书通常要写明被执行人情况、拍卖流拍情况、标的物价值、以物抵债事由和申请法院下达执行书等内容。可以抵付债务的财产需要具备较强的变现能力,不然即便是债权人拿到手也不能流通变为资金,也是没用的。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怎么续?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怎么续?根据法律规定借条需要将借款的金额和借款的具体的原因导致需要续期的原因说明清楚,最后需要落上日期,并且当事实在上面进行签......

·私人信贷死当后 我与抵押公司的债权转让问题怎么解决
      私人信贷死当后我与抵押公司的债权转让问题怎么解决在债权让与中存在着债权表见让与的法律制度,我们可将债权表见让与定义为,让与人并没有实际将为......

·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能否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也即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期间。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以催债通知书的形式向保证人催债,原则上保证......

·离婚时夫妻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债务应该如何处理一、离婚时夫妻债务应该如何处理(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

·婚内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婚内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男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就属于婚后,此时产生的债务,多半都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日后要是夫妻不幸离婚的话,该如何承......

·贷款还完了,银行他项权利没发怎么办
      贷款买房是时下最常见的买房方式,而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出现一个名词,叫做他项权利。贷款还完了,银行他项权利没发怎么办,这会不会影响我的房产的所有......

·讨债时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
      讨债时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一、讨债时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

·犯了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

·追讨个人债务时需要怎么做
      在实践中,有些债务人的自觉性很低,债权人不上门讨债,他们就不愿意主动还债,所以学会一些讨债技巧已经成为了债权人们的必备技能了,可在生活中,仍......

·公司债券上市什么意思,上市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上市什么意思,上市条件是什么?现在无论是小公司还是大公司,都很喜欢发行债券。公司债券上市,一方面可以展示公司的实力,提升公司知名度,另......

·居民个人债权可以转让吗?
      居民个人债权可以转让吗?一、个人债权可以转让吗?债权可以转让,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2、债权的转让......

·一、债权人请求夫妻财产分配可以吗?
      一、债权人请求夫妻财产分配可以吗?债权人不可以请求夫妻财产分配。《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