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钱的人死了网贷的钱要还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般的人在借贷之后,会按照既定规定规定还款,但是也不排除民事主体由于没有能力等缘由,在限定的期限之内不能还款的现象,故而在借贷之前会要求民事主体提供担保,对于此种有担保的情形,在借钱的人死了网贷的钱要还吗?
  一、借钱的人死了网贷的钱要还吗?
  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承担。当然担保还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有以下三种情况:1、自然人担保贷款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2、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如果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当然,如果是失踪人员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3、无抵押贷款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这笔贷款就不用偿还了。
  二、网贷没能力怎么办?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信贷公司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信贷公司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 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者罚金。若没有第三方提供担保,那么该借贷的钱在借贷者死亡之时起,就不需要再进行偿还,但是有担保人的情形,需要由该担保人承担责任。一般来说,若死亡人有遗产,可以用其遗产进行偿还。
  
  
  


·公司债券持有人风险有哪些?
      公司债券持有人风险有哪些?一、公司债券的特征(风险性)1、债券之所以是公司债券,在于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还本付息,这是与其他有价证券的根本......

·公司债务纠纷怎样处理
      公司债务纠纷怎样处理一、公司债务纠纷怎样处理解决公司债务纠纷,具体来讲可以采用以下规则:1、灵活约定仲裁在合同签定时,如果面临标的大、......

·对于借条到期借条要还吗?
      对于借条到期借条要还吗?借条到期借条可以不还,但债务人借的款是需要还的;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

·合同怎么约束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合同怎么约束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一、买卖合同的含义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

·什么是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
      什么是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

·违法发放贷款罪举报哪个部门受理
      违法发放贷款罪举报哪个部门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

·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在担任某一公司的公司法人的时候,其实对于公司的具体运营状况并不是特别清楚,其实这样做是对自己......

·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
      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来处理: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可以按照央行以及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

·欠钱不多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欠钱不多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可通过催收拿回欠款。首先就是直接叫债务人还钱。在此之前收集好之前的借条,借款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给。如果债务人忘记借......

·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
      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一、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规定:......

·借条那样写才最具有法律效应
      借条那样写才最具有法律效应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