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车祸如何请求赔偿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发生车祸如何请求赔偿 一、发生车祸如何请求赔偿
   (一)起诉时申请才财产保全
  由于诉讼过程耗时较长,肇事方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将肇事车辆转移过户,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受害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因此,在起诉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
   (二)申请先于执行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
   (三)选择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而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所以受害人应当向赔偿标准高的管辖法院起诉。
   (四)保存相关证据
  证据是诉讼的关键。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委托律师来代理索赔,可能你的索赔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车祸诉讼赔偿应注意什么
   (一)明确被告
  在诉讼中,被告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起诉的被告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被告的确定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就直接起诉司机即可。
   (二)责任认定
  公安交通部门是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质证,已不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当然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即使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选择私了,当事人也应当尽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必要时申请公安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当事人在拿到事故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在诉讼中向法院提出。
   (三)赔偿依据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
   (四)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应该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又无法定中断或中止事由的,赔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法律保障。
  关于发生车祸如何请求赔偿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各位可以参考上文内容进行了解。当然,实践中造成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的赔偿是不同的,此时还需要看各方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然后才能做出最后的赔偿。其中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理赔交通事故人伤的流程如下: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2、......

·我们身边发生的交通事故肯定是有的
      我们身边发生的交通事故肯定是有的,对于交通方面我们国家是有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对于醉驾方面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醉驾往往会......

·国务院令交通伤残怎么进行赔偿?
      国务院令交通伤残怎么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二手房交易定金比例是多少?
      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支付房款首付之前,买方一般需要交纳购房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买方如果违反约定,则定金归卖方,卖方如果违反约定,那卖方需双倍......

·交通事故抚养费定义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交通工具的不断发展,给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马路上发生交......

·驾校学车时撞到人责任谁承担
      驾校学车时撞到人责任谁承担若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则需要按照规定先学车,然后通过考试之后,才能实际取得。在具体学习科目二也就是场地的时候,一般......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只有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才能据确定谁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只有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才能据确定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为交强险限额范围......

·一、公交客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公交客伤属于交通事故吗?公交客伤应该是属于交通事故的。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由交警部门进行具体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进行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由交警部门进行具体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走,需要一定的时间,若是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

·一、交通事故伤残抚养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抚养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相关规定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自己打车祸官司需要哪些证据,车祸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自己打车祸官司需要哪些证据,车祸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处理车祸,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就是打官司。向法院起诉的原告都是......

·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对商品房的交付并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如果房屋不满足法定的以及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条件,购房者可拒绝收房。具体来说,开发商交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