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的流程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们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的流程是交警先到现场进行勘查,经过交警调查后交警部门会出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凭借这份认定书要求责任方及保险公司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那理赔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要吗?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理赔时是否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需要,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可以不赔.保险公司的理赔是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当事人的承担的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的。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没有办法确定需要赔偿的金额。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包含的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理赔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要吗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书不认可,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3日内提出复核的申请。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安抚各方的情绪,防止相关民事主体之间发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安抚各方的情绪,防止相关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矛盾,扰乱社会治安,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对交通事故......

·交通违章罚款在哪里交?
      交通违章罚款在哪里交?交通违章罚款在哪里交?有三个办法:①是车管所缴纳罚款。②去交警大队缴纳罚款。③上掌付通网站上办理罚款缴纳。......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啥材料?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啥材料?交通事故赔偿无责一方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划定书。因为这一份责任划定书的话,它可以非常显著的证明,当事人确......

·一、醉驾摩托车法律法规处罚措施是什么?
      一、醉驾摩托车法律法规处罚措施是什么?1、摩托车与轿车同属于机动车,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2、在道路上驾驶机......

·上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上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在当今社会中,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逐渐变多,而且发生的原因也各
      在当今社会中,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逐渐变多,而且发生的原因也各有不同,但是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我们身上,有些法律规定的内容是必须要了解的,那么,......

·交通诉讼找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交通诉讼找律师需要注意什么一、交通诉讼找律师需要注意什么1、要审查资格。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

·税收征管法规定股权转让交税吗
      税收征管法规定股权转让交税吗?股权转让是需要交税的,具体的规定是:(一)如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1、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

·机动车车祸主要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机动车车祸主要责任划分是怎样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

·一、婚前交通事故会强制到配偶吗?
      一、婚前交通事故会强制到配偶吗?不会,因为婚前交通事故并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造成的。但婚后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赔偿,这种......

·一、自已摔伤做假成交通事故碰瓷是否犯法?
      一、自已摔伤做假成交通事故碰瓷是否犯法?“碰瓷”其实质属于诈骗违法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目前,股票投资在我国已经成为众多投资者所选择的投资方式,在投资股票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办理股票的转让等手续等过程,投资者也应遵守股票交易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