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警人员在对交通事故实际进行处理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程序的。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分为了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其中只有在符合情形规定时才可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那实践中,到底哪些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在符合条件下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 二是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事故按简易程序处理。其中后者包括警察在事故现场的简易处理程序在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因赔偿问题不能自行解决而报警案件的处理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在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2、受伤人员认为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1、2款的规定,只要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不论是否是轻微伤,都不能由当事人自行解决,必须报警,但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的规定,造成人员轻微伤,并且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解决,不需要报警。
  如果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由公安机关按一般程序处理。
  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只是对赔偿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处理
   1、在事故现场的处理程序:
  对适宜采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序,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报警的简易处理程序: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协议书或者交通事故相关文字记录材料。
  交通警察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3、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原则上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都是采用的普通程序,但要是属于上述几种情形的话,则可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实践中,需要区分不同的交通事故,然后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处理,这样处理的结果对当事人才是比较有利的。
  
  
  


·一、临牌出交通事故会赔偿吗?
      一、临牌出交通事故会赔偿吗?如果购买了保险就会赔付。首先报案。因为保险已经生效。只不过是用发动机号(或出厂序列号)为凭证上的罢了。等正式牌照下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昏迷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昏迷怎么办(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来源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来源是怎么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

·交通事故人伤谁来赔偿
      交通事故人伤谁来赔偿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事故责任者,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承担垫付责任的道路交通事......

·提交给税务局的收据涉嫌偷税漏税会被公安机关侦查吗?
      提交给税务局的收据涉嫌偷税漏税会被公安机关侦查吗?提交给税务局的收据涉嫌偷税漏税会被公安机关侦查,如果是涉嫌逃税的,则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不管是交易新商品房还是进行二手房交易,由于需要办理登记备案,
      不管是交易新商品房还是进行二手房交易,由于需要办理登记备案,也要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这些过程中就会需要当事人交纳相应的税费。那具体而言,二手......

·《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

·亏损股权转让印花税需要交吗
      亏损股权转让印花税需要交吗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二、......

·车间不发高温费的依据是什么?
      每年到了夏天,各地都会陆续公布高温费的发放标准,像建筑工、外卖员等户外工作者,可以拿到几个月的高温费。有些生产车间,也会向工人支付高温费。当......

·签了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推翻吗?
      签了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推翻吗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不代表就是认可、服从认定的责任,还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所以是能推翻的。即使复核......

·开车撞死人拘留多少天
      开车撞死人拘留多少天需要根据时间地点等因素决定判决的轻重,不能一概而论,下面就由律图小编简单介绍相关的情况及处决方式。开车撞死人一般是会先被......

·一、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吗?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起诉的法定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