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学生负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学生负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学生在交通事故中负伤而得到的赔偿标准主要就是各种人身伤害所对应的治疗相关费用等,比如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20年,六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综上所述,学生在事故中受到了伤害肯定是要有过错的司机按照学生正常治疗和调养所可能花费的一切费用标准来赔偿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因为暂时还没有任何的收入也就不需要司机赔付成年人可能会因为伤情而附带可能损失的工作收入,也就是误工费。
  
  
  


·交通事故处理有异义,怎么起诉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但是在处理过程中不一定能让每一位当事人满意,那么当交通事故处理有异义,怎么起诉呢......

·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什么?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申请延期,但只能适用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

·一、交通事故追尾死亡的判罚结果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追尾死亡的判罚结果是什么?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情况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方法是什么?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微信是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可是用的人数越多,骗子也出
      微信是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可是用的人数越多,骗子也出现在其中。有些不是很懂网络的人,就很容易遭到骗子的攻击,一不小心就损失了金钱。平......

·房屋买卖合同无真实交易会无效么,什么是无效购房合同
      购买房屋时我们需要签订相关的合约协议,但是可能在签订后会因为一些问题的出现导致无法购买房屋或者房屋出现问题,这时候合同协议就处于很尴尬的地位......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能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根据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能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商业车险的报废可以根据驾驶员的实际情况降低,具体的规定是:出险次数为1年5次及以上的,次年保费为当年保费的2倍......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广州市营运网约车违章扣分的规定是什么?
      广州市营运网约车违章扣分的规定是什么?自网约车新规出台后其严格性让人惊讶。其中各省市的营运网约车违章扣分的规定各不相同。广州市作为较早开放......

·二手车保险不是自己的户丢失保单怎么补办
      一、二手车保险不是自己的户丢失保单怎么补办?交强险保单的补办流程:交强险保险单丢失补办手续很简单,带着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到投保保险公......

·一、交通事故第二天报警会得到受理吗?
      一、交通事故第二天报警会得到受理吗?交通事故第二天报警能否得到受理,要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核查结果来决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