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经本人同意担保公司扣车合法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未经本人同意担保公司扣车合法吗?
  
  一、未经本人同意担保公司扣车合法吗?
  
  担保公司扣车违法可报警或者法院起诉解决。担保公司与车主之间的经济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只有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才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什么情况下扣车合法?
  
  1、因收集交通事故案件证据需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2、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或违反规定载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第3款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4、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违反载客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3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违反规定载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6、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
  
  7、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2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
  
  8、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3款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
  
  9、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
  
  10、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综上所述,担保公司在进行相关社会活动时应当注意法律允许的范畴,以免给担保公司带来负面的影响。同时身为车主本人也应当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以免在面临问题是手足无措。扣车行为一般在执法部门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合法扣车,其他则是违法行为。
  
  


·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其实我国法律中都是专门作出了认定标准的。而这也可以说是区分不同犯罪比较重要的内容,实践中交通肇事行为很有可能演变为交通肇......

·现在通过微信能交违章罚款吗?
      现在通过微信能交违章罚款吗?现在通过微信能交违章罚款了。微信公共平台具有“交通违法缴款”的新功能,可以使用微信在线处理违章缴纳罚款,具体流程......

·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一、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一)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

·一、开单位车出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一、开单位车出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如果开单位的车是为了处理工作上的事,而且在交通事故中职工也不负主要责任,这样可以被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的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要交房产税吗?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要交房产税吗?在我国,房屋是老百姓最重要的固定资产,我国很早就提出了房产税这个概念,其征收对象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在具体计税......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

·高空坠物砸车物业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砸车物业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在电视新闻当中经常看到高空坠物之后的责任确定不明的一些具体事件。这主要是因为高空坠物,很难确定责任的主......

·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
      抢劫这个词语对你来说听起来是不是有些遥远呢,但其实它离我们的生活还是很近的。因此了解有关抢劫罪这方面的资料对我们的生活还是有所帮助的。我们整......

·被判刑后家属去哪交罚金
      被判刑后家属去哪交罚金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

·电瓶车逆向行驶扣分吗 一、电瓶车逆向行驶扣分吗?
      电瓶车逆向行驶扣分吗一、电瓶车逆向行驶扣分吗?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辆,所以逆行不存在扣分,各地规定不尽相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一、车辆脱审出了交通事故交强险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车辆脱审出了交通事故交强险承担赔偿责任吗?车辆脱审出了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因为车辆脱审不是交强险免赔的法定事由。《交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