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一、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自己主动离职企业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劳动者无权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可以随时离职:
  
  ⑴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⑵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⑷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⑸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违背劳动者意愿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⑹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⑻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⑼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二、违法辞退的补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上述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当中显示的,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是职工被公司给劝退了,这跟职工主动提出来离职的实际情况是有差别的,职工本人只能够要求公司修改这一条款,不能以此为由让公司支付补偿金。
  
  


·企业改制净资产转让时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改制净资产转让时需要注意什么?我们知道,在我国,存在着多种多样的所有制企业,他们有着自身的特点。所以在市场化进程中,企业改制有时是企业做......

·办理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流程及所需资料有哪些
      在我国,公司通常实行单一法人代表制度,但是有时候出于公司战略的调整,公司的法人也会由这个人变为另外一个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人变更,法人变更......

·合伙企业解散理由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理由是什么一、合伙企业解散理由是什么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

·公司上市会造成临时股东大会停牌吗?
      公司上市会造成临时股东大会停牌吗?公司上市会有可能会造成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和投资以及股权变动......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公司注册是需要注册资金的,而且有的公司注册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当然,办理公司注册是需要时间和流程的,那么公......

·股东私下分配协议是否合法?
      股东私下分配协议是否合法?一、股东私下分配协议是否合法?股东私下分配协议是合法的,简单股东分配协议首先写好有关各方的具体个人信息,如姓名、......

·公司法一人公司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法一人公司是什么意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

·两家公司合并的手续
      两家公司合并的手续合则两利,对于很多公司来说,两两合并是一个不错的方法。而公司之间进行合并是比较常见的,可以是两家公司合并,也可以是多家公......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还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几个分支内容,包括国有独资企业还有一人公司都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于有限责......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取消了吗?现在时代在进步,科技在不停的创新,许多人也想要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事业,不再想要替别人卖力工作,便......

·公司法中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同时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在法治社会中,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无规矩......

·银行和评估公司需要签订合同?
      银行和评估公司需要签订合同?一、资产评估的程序是什么?资产评估工作程序1、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2、签署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3、选定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