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有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有什么?
  
  一、交通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有什么?
  
  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主要包括:
  
  (一)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二)扣押车辆、船舶、设备等财物;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包括: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四)代履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二、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以下情形:
  
  (一)法律规定由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具体实施本规定第九条的行政强制执行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实施;
  
  (二)法律未明确规定由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具体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实施加处罚款的行政强制执行;
  
  (三)法律未明确规定由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具体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符合《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代履行条件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可以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实施代履行的行政强制执行。
  
  三、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对符合法定情形,确有必要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审批表》(附件1),并报经交通运输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并当场送达《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附件2)。
  
  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未到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如果公民触犯了相关的行政法规后,司法机关也是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说被处罚人在接收到处罚通知后没有按照规定期限履行自己的义务时,相关机构也是可以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交通管理部门为了更好的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也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主张赔偿的话,一般走以下程序: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主张赔偿的话,一般走以下程序:1、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平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调查,作出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

·2023年交警队扣车一天多少钱
      交警队扣车一天多少钱?交警扣车不会产生停车费的,也不需要当事人自己交拖车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

·交通事故处理后
      交通事故处理后,如果肇事车辆存在过错,一般会采取扣分、罚款措施。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

·超过60岁车祸后赔偿误工费吗?
      超过60岁车祸后赔偿误工费吗?一般是需要赔偿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一、撞了货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撞了货车误工费怎么计算?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被损车辆在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设立是为了尽量减少和降低交通事故数量及规模,将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

·车祸人伤车主需要垫付吗
      车祸人伤车主需要垫付吗交通事故人伤垫付是合法的,当事人可以先行垫付相关的医疗费,在对事故的责任方认定后再进行赔付。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范围,是......

·交通事故误工费必然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必然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伤者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中,公安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测,检查等作出相应的判定。然后要求事故当事人根据这个判定向对方作出相应的赔偿。那么在交通事故当中,交通事......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