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人撞伤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人撞伤怎么办?
  
  
  交通事故人撞伤首先拨打相关电话:救人电话:120;定责电话:122;定损电话:保险公司电话。 大多数律师的是最头疼交通事故纠纷的,现在劳动争议去仲裁的都比交通事故纠纷的案子好办不办,这事情最关键的是看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把人撞成重伤无力赔偿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大多数的人他们都会比较的慌乱,所以确实保持一个冷静的态度是非常的有效的,在面临着存在着伤亡情况,都必须要进行一定的救治,拨打相关的报警电话来进行救救。后续的工作是由工作人员处理。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能否缓刑?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能否缓刑?一、交通肇事罪能否缓刑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

·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一)肇事车辆为
      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二)肇事......

·出了交通事故,找谁判定交通事故责任?
      拥有一辆汽车是每一个人的梦想,也可以说是事业有成的小标志。但,开车上路了,及时再谨慎再小心,也难免出现交通事故。人常说,你不撞人,人家还撞你......

·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
      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一、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有可能缓期执行,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需伤者签字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需伤者签字吗?一般是需要的,因为伤者签字才代表理赔的数值是真实的,也代表肇事者履行了理赔义务。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这是很多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急于了解的问题,担心自己错过了法律规定的鉴定时间,就无法得到鉴定结果,也就不能向肇事者......

·火车票预售期是多少
      火车票预售期是多少天?一、火车票预售期据铁路部门最新消息,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为配合运营图调整,2016年12月30日之后的火车票预售期由......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谅解书后怎么判刑?
      取得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谅解书后怎么判刑?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死者家属谅解的,可以在上述量刑幅度内酌情从轻处罚......

·车解押需要什么材料
      具体准备的资料有: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4、属于人民法院调解、......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工伤赔偿有哪些?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工伤赔偿有哪些?(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一、根据相关法律醉驾扣车几日能取车新交法规定
      一、根据相关法律醉驾扣车几日能取车新交法规定,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交警对双方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