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租下的车出了交通事故该谁赔偿?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租下的车出了交通事故该谁赔偿?
  
  谁开车谁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
  
  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是指出租人、出借人怠于审查承租人、借用人驾驶资质,
  
  或者隐瞒或者未告知机动车故障等。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你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谁开车谁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的其他内容
  
  产品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侵权责任法的其他内容
  
  产品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交通事故的发生基本上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人们对于车辆的需求变大,车辆导致的事故就越多,涉及到事故的赔偿问题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通常都是责任最大的一方承担主要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的内容是什么?
      由于现在的交通工具比较众多,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相对的带来了很多问题,交通事故在我国乃至全世界都在频频发生,给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带来了一......

·开车醉驾要负刑事责任吗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开车醉驾要负刑事责任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罚是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罚是什么?一、醉酒驾驶的相关处罚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之间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之间,当然也是有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此时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具体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然后才好......

·一、在车管所按揭车可以过户吗?
      一、在车管所按揭车可以过户吗?汽车正在按揭中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在办理车贷时,已经将汽车产权转交给了贷款机构。在日后,只有汽车......

·一、交通事故投保人全责交强险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投保人全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强制保险分四种限额,医疗、死亡伤残、财产,以及无责。总体来说,强制保险赔付......

·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都有哪些内容?
      在交通事故中,有些是比较轻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这时需要保险公司出具损害赔偿协议书。每个地方对协议书内容规定不同,那么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

·禁止证券交易的行为包含哪些
      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主要分为三类:1.法律禁止的人员主要是公司的高级工作人员以及与证券信息相关的人员。2.在法定禁止交易的期限交易。3.法定禁止的......

·交通事故现场如何照相
      交通事故现场如何照相按照规定,一旦发生刮蹭等责任明确、车损轻微的事故时,应尽快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解决,如不能自行协商,当事......

·摩托车超载会被处罚吗
      摩托车超载会被处罚吗一、摩托车超载会被处罚吗驾驶两轮摩托车,若是超载一人,也就是加上车主一共乘座了三人,即使车主的证件齐全,而且也都佩戴头盔......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不能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答:都不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规定,根......

·单方肇事即单方,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交通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
      单方肇事即单方,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交通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事故车主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相对比较简单,事故车辆的车主可直接持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