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醉驾事故车损由谁定损?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醉驾事故车损由谁定损?
  
  
  醉驾事故的车损应该由负责理赔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的。
  
  
  事故车辆定损流程:
  
  
  第一、报案
  
  
  当车主朋友的爱车不幸发生了对应的交通事故的时候,一定要在交通岗事故发生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及时的通知交警进行报案,而且还要在四十八小时内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这样的话,对于事故车辆定损会很及时,可以非常有利于事故车辆定损的进度以及质量。
  
  
  第二、车辆定损以及修理
  
  
  好多车主在报案以后都因为急着用车,从而把相关的定损以及修理的环节给忽视掉。
  
  
  而真正正确的事故车辆定损流程应该是事故车辆对应的所有的损失都要在车辆进行有效的修复之前经过投保的相应的保险公司进行一个非常统一的一个定损,从而可以非常及时以及有效的对事故车辆的具体的受损的项目以及对应的损失金额进行有效的核定;
  
  
  当进行完了定损以后,就可以把事故车辆进行维修了。而在这个维修的一个环节,进行理赔才是一个非常的关键的环节,假如事故的吃凉对应的损失非常严重的话,实行要对事故车辆进行相应的拆检,然后才可以定损以及定是不是由于好多的事故造成的。
  
  
  而所有的受损的事故车辆也是一定要到保险公司已经指定的对应的定损机构进行车辆的定损的。
  
  
  第三、领取事故车辆对应的投保的保险的赔偿
  
  
  上面的涉及到的事故车辆定损流程的两个环节完成以后,被保险人就可以在十天以内把相关的索赔的单据交给投保的保险公司了,这些资料包括了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以及身份证明和对应的各种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等相关的资料。
  
  
  综上所述,醉驾后极易发生事故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车辆财产的损失,而当事的车辆被司机投保之后可以经过保险公司专业的鉴定得出车辆实际损伤程度后就可以对应地进行理赔了,但是前提是司机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规定时间里主动告知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协商不了怎么办交通事故协商不成的话:
      交通事故协商不了怎么办交通事故协商不成的话:1、可由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2、双方可申请交警调解;3、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如果你和保险公......

·新交规醉驾事故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交规醉驾事故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

·公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分为很多种,有的是个人的,也有的是公司的,那么当公司的司机为完成公司交代的生产任务,在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样处理呢?除了正常的处......

·一、三死三伤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罚?
      一、三死三伤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罚?1、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条件是什么
      当前社会大部分家庭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车辆,但交通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快速发展,这使得交通事故在当前社会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在出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近几年,随着网络在公众中的普及,网络社交成为一种全新的社交方
      近几年,随着网络在公众中的普及,网络社交成为一种全新的社交方式,而微信和QQ等社交工具被人们广泛使用。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这些社交工具也给......

·商品房交房时需要注意什么
      商品房交房时需要注意什么一、商品房交房时需要注意什么(一)房款约定,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

·交通事故似乎每天都有发生,因为人们对交通规则的轻视,对法律法
      交通事故似乎每天都有发生,因为人们对交通规则的轻视,对法律法规的漠然,导致经常会有交通事故发生,并且,也总是有很多无辜生命丧失,严重的扰乱了......

·法律上交警罚没款是啥意思
      法律上交警罚没款是啥意思?1、交警罚没款是违反交通法规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

·一、交通事故人伤收条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人伤收条怎么写?交通事故人伤收条在书写之时必须要注明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大致可分为:......

·农民对土地征收补偿有争议如何申请裁决?要提交哪些资料
      农民对土地征收补偿有争议如何申请裁决?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土地征收补偿如何申请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

·强迫交易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严重
      强迫交易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严重一、强迫交易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严重从最高刑罚看,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最高量刑标准要超过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