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一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一定的房屋住宅维修金的,如果小区内的公共设施需要维护的话,那通常就是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但除此之外,在哪些情况下还可以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
  
  当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维修养护的责任由保修单位转移到物业产权人身上,在业主分散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在短时间内向业主筹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或更新、改造的费用十分困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为物业及时得到维修养护提供了基础性条件。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下列这些情况可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4)楼体单侧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6)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二、业主如何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漏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规定列支维修资金:
  
  (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A、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房屋安全或设施设备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市、县房产部门或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列支;
  
  B、市、县房产部门或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C、专户管理银行在收到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D、维修完毕后,应当依法履行有关程序或在相关范围内公告。
  
  (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A、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房屋安全或设施设备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向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列支;
  
  B、业主委员会依据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审核列支维修资金申请,同意后报市、县房产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经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市、县房产部门或者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C、业主委员会、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持市、县房产部门备案证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D、专户管理银行在收到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一般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能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这也为了避免物管肆意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若有需要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的话,此时也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提出申请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建议可以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家律师。
  
  


·交通事故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一般不会被拘留的,只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扣分或罚款。但也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其进行拘留,那么交通事故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

·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
      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有哪些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有哪些1、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

·一、死亡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是否会拒绝?
      一、死亡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是否会拒绝?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话,法律援助机构是不会拒绝的,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一)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

·未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
      可以时候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是常态,当然现实中也有一些未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对事故的处理就与造成伤亡的处理不同了,那究竟此时......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什么材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什么材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诉对方......

·内幕交易的危害及应当如何处罚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的投资活动被进一步带动,但是在这种繁荣的背后也隐藏了种种不安定因素。内幕交易便是其中的一种,关于内幕交易......

·民事诉讼上诉书提交的时间是多久
      一、民事诉讼上诉书提交的时间是多久?①必须是向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通常在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书后都会有“不服本判决(或者裁定)在15日......

·车祸导致脊椎神经损伤应该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车祸导致脊椎神经损伤应该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一、车祸导致脊椎神经损伤应该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之后再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

·交通意外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交通意外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交通意外误工证明模板需要写明人物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和身份证信息),职务以及月收入多少,在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而误工,误......

·一、 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赔偿,陪护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我们的生活是由各项工程所组成的,有质量保证的工程可以使我么的生活变得更加的便利,但是存在工程质量缺陷的工程,则......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交通法规扣分具体内容如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