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一、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1、现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然是认可误工费的,只要确实给当事人造成了误工损失,那么肇事者就应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二、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误工费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无缘无故的不会不认可受害者的误工费,不认可误工费的那是因为受害者不具备行为能力或者没有给当事人造成任何的误工损失。除此之外,受害者完全主张的合理的误工费。道路交通事故参与者当然不希望遇到交通事故,但最基本的车祸处理常识也应了解一下。
  
  


·房子只备案了没网签可以交易吗?
      房子只备案了没网签可以交易吗?只备案了没有网签是不可以交易的,属于违规行为。网签是网上签约的简称,常见于房地产交易领域,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

·一、上诉状格式范文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的?
      一、上诉状格式范文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的?(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1、标题“民事上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钱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钱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

·2023年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怎么计算
      2018年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怎么计算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怎么办1、驾驶人因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200~2000元......

·车辆出险是否有误工费
      车辆出险是否有误工费车出险误工费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赔偿,交通事故受害人追偿误工费,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材料,包括工资单、诊断证......

·交通事故车辆扣押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车辆扣押的时间一般是多久公安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法律依据《......

·黑车肇事逃逸人死了会怎么判刑?
      黑车肇事逃逸人死了会怎么判刑?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是否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后追陪?
      国家本来就要求每个开车的司机都必须带好驾驶证才能够合法上路,但是也有的司机虽然会开车却没有按照规定去考驾照,甚至还觉得自己的车技已经可以避免......

·逾期交房要怎么起诉开发商
      逾期交房也就是说开发商没有按照之前约定好的时间,向购房者实际交付房屋,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发商的行为一般都是构成了违约的。而作为购房者就可以追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