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3)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国家赔偿的形式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因为这是自己利益落实的具体方式,所以对于有关的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的利益遭受到了侵犯,对于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才是最重要的,因此对于方式,自己一定要做好充分的了解才会有意义。
  
  


·离婚案件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而此时无法达成一致的话,也就无法协议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对子女......

·在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相比于协议离婚,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肯定是比较复杂的,此时还涉及到一些纠纷的处理,当事人一定要格外留心注意。那么在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具体是怎......

·社会抚养费可以罚一方而不罚另一方吗?
      计划生育长期以来是我国的一大国策,直到近几年我国的生育政策才逐渐放开。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违反规定超生的,是需要缴纳罚款的。社会抚养费的缴......

·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如今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是很常见的了,而很多涉外婚姻最后都是以离婚收场。此时还有可能涉及到涉外离婚诉讼管辖的问题。那我国法律规定的涉外离婚诉讼......

·分居多长时间可判离婚?
      分居离婚是当下不少夫妻选择的一种具体的离婚方式,但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也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后才能结束婚姻关系的,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

·一、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权吗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区法院两次起诉离婚不判怎么办?
      区法院两次起诉离婚不判怎么办?一、区法院两次起诉离婚不判怎么办?区法院两次起诉离婚不判一般是证据不足,可以提交相关证据进行认定,法院判决......

·诉讼离婚多少钱 离婚请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
      虽然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但无论是哪一种此时都是需要达到了规定的条件之后,夫妻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其中也会涉及到一些费用的支付......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事项
      很多时候夫妻协议离婚不成的,才会选择诉讼方式离婚,这种情况下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当事人要想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就不得......

·有捉奸证据就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
      有捉奸证据就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有捉奸证据就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一些地方大男子主义盛行,女性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种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如果女方不......

·夫妻一般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
      在夫妻打算离婚的时候,选择不同的方式此时需要办理的手续就不同,当然了此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其中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这可能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