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公司法人的优缺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有限公司法人的优缺点有哪些
  
  有限公司法人的优缺点
  
  1、如果你对你投资的公司够信心,认为一定有发展前景,那么你做法人是对的.将来你们公司壮大直至上市你的优势就很明显.反之,如果不明朗,那么也许到时候追债的让你半夜都睡不安稳!
  
  2、如果你资金够充分那么你也可以选择当法人,毕竟你的职称是正的,而你的合伙人则是副的,这给你心理增加了不少优越感!!更自信.也更有面子!人之常情~~
  
  3、如果你选择当法人那么你的说话分量更种,你有最后的决策权!如果你认为你在决策方面优于他,那么为了你们公司长久的考虑你义不容辞要选择当法人!!
  
  4、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力和管理能力,那么你要慎重,您都知道公司成立之初,会有很多的事情要去处理,你条理性要好,否则你最后会疲惫不堪.而且开办之初,对未来的方向有不可预料之处,你也要做好最坏的打算.成了你是英雄,砸了你就要承受被千夫所痛批的思想了!1
  
  5、如果你够年轻,有魄力.那么你也可以不用考虑太多不利因素,相信自己一定行,往好的方向去思考,年轻难得几回博啊!!也为你的人生积累一笔无价的财富,对于将来为自己定位更准更有把握!!成功几率也更大!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
  
  有限责任
  
  顾名思义,有限公司的拥有者,即股东,其所负有的债务责任是有限的。正如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一般,在企业失败清盘时,股东所损失的只是他们在企业的投资金额,即使公司资不抵债,股东亦不必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无限的生命
  
  不像独资或合伙,有限公司可以无限期存在。因为有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团体,其存在并不会受到股东变动的影响。若有股东退出,该股东只需把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人便可。
  
  成长潜力
  
  由于有限公司经常能较独资与合伙企业筹得更多的资本,故其成长潜力也较大,藉股份的出售,公司通常能筹得大量的资金。
  
  税务优惠
  
  一般来说,有限公司的经营形式可以提供给经营者更多的途径以降低税务负担。在日常生活中,经营者有不少的私人开支,例如海外游费用、租住房屋租金支出等可以当作有限公司的经营费用入帐,从而降低公司的应税利润及税负。如以独资或合伙公司形式经营,该等开支一般不能当作经营费用入帐。
  
  有限责任公司的弊处
  
  税率稍高
  
  有限公司现时需要就其所有净利润邀交17.5%的利得税,比独资公司所纳的15%为高。
  
  政府的限制
  
  有限公司比独资与合伙,受到更多的法律限制;例如,有限公司每年必须向政府提交申报表,聘请会计师审核年度财政报表,出售时股份要受到政府的管理,企业合并时亦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等。
  
  较高的维护费用
  
  维护一家有限公司的费用较维护独资及合伙公司为高昂,因为有限公司必须聘请会计师审核年度财政报表及提交周年申报表等,而其他两种公司则无此等开支。
  
  另外,因为有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团体,公司帐目必须独立处理,而且在申报税负时要求也较高,因此经营者必须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处理帐目,故维护费用较高。
  
  复杂的登记手续
  
  有限公司在向商业登记署登记之前,必须向公司注册处办理注册手续,该等手续相当复杂,大部分人都需要聘请专业人士代为办理。
  
  有限公司法人的优缺点有哪些?公司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法人以及法人代表是非常容易混淆的,现实中人们对于二者的区别还是有很大的疑惑,法人是一个组织,并不是一个个体,但是法人代表是代表法人行使权利的一个主体。
  
  
  
  
  


·学校教师职务发明创办公司是怎样认定的?
      学校教师职务发明创办公司是怎样认定的职务发明是要根据实际的发明情况来对其进行认定的。(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还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几个分支内容,包括国有独资企业还有一人公司都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于有限责......

·收购美国上市公司程序是怎样的?
      收购美国上市公司程序是怎样的?一、收购美国上市公司的程序一般过程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阶段:1、前期准备首先,有并购需求的企业需要聘请中介机构......

·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吗?
      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吗?一、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的规定依据普通发票的开具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

·私募基金代销公司要满足什么资格?
      私募基金代销公司要满足什么资格?私募基金公司是市场经济上非常火热的一个行业,私募基金投资的回报率很高,所以很多人都选择私募基金作为投资途径,私......

·企业应当怎样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如何约定
      试用期并不是必须要约定的,当然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了试用期的话,就要按照相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来执行。那么对于企业来讲,应当怎样约定试......

·公司并购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方式有哪些?资本运作是公司经营发展中的关键一环,很多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扩大规模,实现资本重组。那么公司并购的方式有哪些?公司并购实......

·合伙企业解散时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时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

·物业公司的义务包括哪些
      物业公司的义务包括哪些一、物业公司的义务包括哪些以《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为例第十三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一)全面履行物业......

·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
      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一、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若是已经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注销此时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也是无法改变......

·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
      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

·挂名公司法人怎样退出才有效 挂名公司法人怎样退出才有效
      挂名公司法人怎样退出才有效挂名公司法人怎样退出才有效想要退出,首先需要召开股东会,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意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