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行贿和个人行贿的区别?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公司行贿和个人行贿的区别
  
  单位负责人既可能代表单位行贿,也可能为实现个人目的而以单位名义行贿。界定要点:
  
  (1)目的不同。自然人行贿是为了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单位行贿则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2)利益归属不同。因行贿取得的违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是自然人行贿;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行贿。
  
  (3)实施的主体不同。单位行贿的主体是单位,而自然人行贿的主体是自然人。虽然单位行贿也是通过具体自然人实施的,但这是在单位意志的支配下实施的。
  
  (4)给付财物时名义及程序不同。单位行贿一般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而自然人行贿则是由个人决定,以个人的名义实施。
  
  二、最新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个人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为三万元。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对于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在分别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往往是分别以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来论处。这与一些集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为一体的情况不同,将自然人行贿与单位行贿分开为两个不同的罪名,分别给予犯罪主体不同的处罚。因而,我们尤其要注意,在单位行贿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行贿罪,而应该是单位行贿罪。
  
  
  
  
  


·营业执照退出股东手续应该怎样办理
      营业执照退出股东手续应该怎样办理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法院判决解散注销公司、撤资退出、......

·办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办公司需要手续和证件: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授权书及申请)。2.确定公司住所(房屋产权或租房协议)。3.形成公司章程。4.刻私章(股东)。5.办理验资(......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是原法人免职文件,新任法人任职文件,就是董事会决议......

·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律文件具体是什么
      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律文件具体是什么(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

·上市企业融资案例带来的启示是什么?
      企业的健康运作必须有强大的资金作为支撑,阿对于上市企业来说,经营发展过程中也会暴露出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样,当自有资金不足的时候,就需要对外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执行个体户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执行个体户吗?个体户您可能会多多少少听说过,同时您比较常见的应该是公司,在我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对于这个问题做出了一......

·在中国是否存在隐名股东?
      在中国是否存在隐名股东?这种情况是比较普遍存在的,并且法律也认可,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

·上海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需要进一步完善,注册分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注册分公司不仅是公司内部的分工,还需要遵循......

·公司没签合同去哪里告?
      在实践中,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即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后才能提起诉讼。因不接受仲裁结果而直接起诉......

·分公司可以有长期股权投资吗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等同于一个部门,给自己的部门投资就不能算股权投资了。就像给生产车间了5万元购买设备,实质上还是属于企业内部使用的。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