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关于醉驾罚金什么时候交?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我国关于醉驾罚金什么时候交?
  
  判决前或者判决后均可
  
  醉驾罚金标准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这里的罚金是需要按照《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的,而具体的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类似规定在刑法分则中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根据这一规定,罚金数额取决于犯罪数额,犯罪数额越大,罚金数额也越高;反之,亦然。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41条规定,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这类罚金数额的条文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三章第一节所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
  
  二、醉酒驾驶行政处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像是醉驾的罚金一般在判决之前或者是判决后交都可以的,这个到时候根据整个案件的具体进行状况当事人自己来决定就可以了,交纳醉驾的罚金到时候自然会有工作人员详细的告知交纳的地点和数额的。
  
  


·交通事故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是造成了人员的受伤还是车辆的损坏,此时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之后,才能实际确定造成的损失情况是怎样的,那么以后才能据此要求赔......

·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2017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根据客运站的情况来看,平日里的汽车票可以提前5到10天,也有一些城市的预售期会长一些,......

·一、在我国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在我国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1、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

·车押买卖协议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实现顺序
      车押买卖协议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实现顺序我们都知道,抵押权或者留置权都是对债权人债权的一种保证,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会抵押或者转让物品留置权来获得财......

·在我国购买新车费用有哪些
      在我国购买新车费用有哪些现在,买车这样的事情对您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了。不过,买车毕竟对您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因为除了要交购车的钱以外,还......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交通事故中,在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予以赔偿: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

·酒驾多久不交罚款被自动注销
      酒驾违章扣十二分,驾驶人在一年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不处理会注销驾驶证。酒驾罚款不交的,超过15天以后开始计算千分之三每天的滞纳金,直到滞纳金......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交强险无责任赔偿是交强险的一大特色,其这样规定也是为了最大限度保障第三人的权益,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关于交强险......

·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很多当事人会因为最终的赔偿问题而产生纠纷,随着人们法院意识的提高,如今大部分人在遇到类似纠纷的时候基本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交通......

·无证驾驶电动车被扣了怎么办
      无证驾驶电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

·一、交通事故没有住院?
      一、交通事故没有住院有哪些赔偿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