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家车超载小孩算不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私家车超载小孩算不算
  
  一、私家车超载小孩算不算
  
  私家车5座多带一个儿童算超载。5座多一个小孩,超载20%,扣6分。
  
  按照新交规的规定,驾驶营运车辆(不包括公交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员不足20%的将扣罚3分;超过20%的则扣罚6分。
  
  小汽车超载,各地政策有些许出入,大致相同。
  
  二、超载怎么处罚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货车超载
  
  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经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私家车超载小孩其实也是构成了超载的,此时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追究驾驶人员的违章责任。而这样的情况下,要是还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且造成了严重损害的话,则驾驶人员的法律责任就会更重一些,毕竟此时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处罚。
  
  


·本罪的构成要件。主体一般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本罪的构成要件。主体一般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适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为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包括铁路、......

·受害人怎样处理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存在双方当事人,一为机动车驾驶人,一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受害人遇有交通事故需适当处理,适当地处理会最大限度地保障其自身的利益,那受害人......

·犯交通肇事罪的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

·飙车扰民会受什么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

·在我国挂名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之所以车辆会有挂名车主的这种现象,那是二手车买卖的时候原来车子的主人和实际售买人因为各种客观因素并没有及时的去办理好过户手续,但是在此期间就......

·机动车驾驶人是不允许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而对于喝酒之后开
      机动车驾驶人是不允许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而对于喝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行为,要么属于酒驾,要么属于醉驾。其中醉驾的严重程度要高于酒驾,因此对醉......

·保洁出交通意外误工证明范本是怎样的
      保洁出交通意外误工证明范本是怎样的交通事故的误工证明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员工的详细基本信息;担任的职位;月收入;误工的起始时间;在此期间单位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挂靠车辆的责任承担
      挂靠在现代生活十分常见,分为有偿挂靠与无偿挂靠,其中在运输行业较为流行,有些车主将自己的私家车挂靠到一些有资质的运营公司进行运营运输活动。虽......

·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情形?
      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一、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

·虚开增值税不交罚金会怎么样
      虚开增值税不交罚金会怎么样?被判刑后不交处罚金随时会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根据我国《刑法》第53条和第271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

·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问题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问题是怎么进行规定的一、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国务院下发通知称,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划分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划分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