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
  
  一、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
  
  商标无效宣告中证据交换的目的是让当事人双方查看对方的理由和证据,无效宣告申请流程是:
  
  1、准备无效宣告申请书件
  
  无效宣告申请所需书件最好根据以下顺序摆放装订好,一式两份。
  
  (1)《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首页);
  
  (2)评审材料目录;
  
  (3)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正文);
  
  (4)争议初步审定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5)商标代理委托书(若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签章的委托书);
  
  (6)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7)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2、提交无效宣告申请书件至商标局
  
  3、商标局受理并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后,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无效宣告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无效宣告被申请人答辩。无效宣告过程中存在证据交换程序,当事人双方查看对方的理由和证据。
  
  4、商标局作出裁决
  
  二、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若是某个标识满足商标注册的条件,那么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以提出商标注册的请求,若是该商标是通过欺骗等的不法手段获得的,此时无疑该商标并不会具有司法效力。他人在怀疑商标无效之后,可以向商标局反映,受理单位一旦发现商标确实无效,那么就会宣告之前注册的商标无效。
  
  


·怎么认定车祸导致工伤
      怎么认定车祸导致工伤一、怎么认定车祸导致工伤1、认定工伤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

·开警车交警可以逆向行驶吗?
      开警车交警可以逆向行驶吗?一,开警车交警可以逆向行驶吗?交通法是针对车辆和驾驶员的,是车辆和驾驶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法规。没有例外,因此,交......

·一、交通事故一级伤残最低赔偿多少钱啊?
      一、交通事故一级伤残最低赔偿多少钱啊?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

·交强险是赔给谁的 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是哪些人
      交强险是赔给谁的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是哪些人一、交强险是赔给谁的交强险赔偿的对象排除了本车驾驶员及车上其他人员,赔偿对象的界定应以交通事故发生时......

·交通事故的误工赔偿怎么算
      交通事故的误工赔偿怎么算在追尾的交通事故中,能够证明伤者是具备工作能力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
      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有哪些机动车全险不赔偿情况有哪些1、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了酒后驾车为危险驾驶罪,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十分严重的,那么当发生醉驾伤人按照法律怎么处罚?这与......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应赔钱多少?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应赔钱多少?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一、私募基金含义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Fund)是向社会大......

·上下班路上醉驾出车祸能不能算工伤
      上下班路上醉驾出车祸能不能算工伤醉酒行为与车祸有直接关系就不能认定工伤根据我国工伤认定规定,因为员工的醉酒行为,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的,就......

·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如果在道路上
      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他人财产或者是认识的损害的,并且该当事人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如果存......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
      开庭后是否还可以提交证据: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但要说明理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