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卖出住房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卖出住房
  
  你应缴这些税费
  
  对于将手头房子出售的重庆人,在卖房子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个人所税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不同情况的计税标准及税率不同。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要分3种情况:
  
  第1种情况:能够提供房屋原值,或税务机关能够核实房屋原值,计税标准及税率为“成交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后的差额乘20%税率。
  
  第2种情况:无法提供房屋原值,且税务机关未能核实房屋原值,计税标准及税率为“成交价格乘1%征收率,其中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第3种情况: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的缴纳则要分2种情况:
  
  第1种情况: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成交价格乘5%税率”缴纳增值税。
  
  第2种情况:购买2年(含)以上的住房销售,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费只在有增值税的情况下才缴纳,计税标准及税率为“按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征,根据行政区划,税率分别为7%、5%、1%”。
  
  教育费附加只在有增值税的情况下才缴纳,计税标准及税率为“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乘3%税率”。
  
  地方教育附加只在有增值税的情况下才缴纳,计税标准及税率为“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乘2%税率”。
  
  重庆人销售住房时还会涉及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目前这两项均暂免征收。
  
  二、买入住房
  
  你应缴纳这些税费
  
  重庆人在买入住房时,主要涉及契税和印花税两项税费.
  
  先来说契税,买住房时,缴纳契税要分5种情况。第1种情况:个人购买面积90平米及以下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税率缴纳契税;第2种情况:个人购买面积90平米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第3种情况:个人购买第二家庭改善性住房90平米及以下,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第4种情况:个人购买第二套家庭改善性住房90平米及以上,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第5种情况:第三套及以上,按法定税率3%征收。
  
  在印花税方面,凡是购买住房均涉及印花税,但目前暂免缴纳。
  
  三、赠与住房
  
  你应缴纳这些税费
  
  住房的赠与涉及“赠与方”和“受赠方”,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及标准不一样。
  
  赠与方在赠与住房时,涉及的税费为增值税、印花税。
  
  增值税分为4种情况:
  
  第1种情况: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第2种情况: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第3种情况: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承房屋。
  
  第4种情况:其他情况的房屋赠与。
  
  在上述4种情况中,前3种情况均免征增值税,只有第4种情况须按照“成交价格乘5%税率”缴纳增值税。
  
  四、受赠住房
  
  你应缴纳这些税费
  
  受赠方在受赠住房时,涉及的税费为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分为3种情况:
  
  第1种情况: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第2种情况: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第3种情况:其他情况的房屋赠与。
  
  在受赠房屋时缴个人所得税的上述3种情况中,前2种情况均不征个人所得税,只有第3种情况须按“‘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税,税率为20%”。
  
  受赠房屋时所涉及的契税,则分为2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法定继承人继承,不用缴纳契税;另一种情况是除法定继承人继承以外的所有情况,契税计税标准及税率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乘税率”。
  
  印花税分为签订赠与合同、产权证印花两种情况。签订赠与合同,计税标准及税率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乘0.05%税率”;产权证印花为“每件5元”。
  
  综上所述,我们在重庆市房屋买卖税费,根据买卖情况的不同,所需要缴纳的费用也不会一样,卖出住房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以及差额税等等,而获得亲属赠送的房屋则是不需要缴费,其他情况下的赠送则是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赠与房屋撤有哪些限制?
      赠与房屋撤有哪些限制?赠与房产的办理有哪些手续?一、赠与房屋撤销限制有哪些?赠与房屋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不是随便可以撤销,是有一定的限制的......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只要涉及到房产就是一笔数目不少的财产,因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只要涉及到房产就是一笔数目不少的财产,因此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很多关于房产能的纠纷问题,在城镇的拆迁的时候就会导致很多......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1、买受人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包销商签订《认购书》并缴纳定金;2、买受人与开发商或其代理......

·一、财产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一、财产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1、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

·农村危房改造最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危房改造最新政策是什么?1.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说是经过“官方认证”的贫困户,领的有贫困卡,信息还被建档。一般来说,建档......

·法院拍卖非法集资房产可以么?
      非法集资就是一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一些其他单位,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众非法的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非......

·已出租的房屋能够出售吗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手上有一套闲置的房屋刚出租出去,就有人愿意花钱买房。房主本意当然是想卖房,但又顾及到出售已出租的......

·上海离婚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会面临很多的经济纠纷,尤其是房产纠纷是最大的纠纷,在房产纠纷中要维护自己最大利益就需要咨询具有专业知识的律师,那么上海离......

·一、办理租房网签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租房网签备案需要什么材料?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资料;4、城市人民政府限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

·离婚后房子如何分,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由于当今社会房价节节攀升,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房子的分割就成了大的问题,但是大多数人对此根本就不了解,就有很多人都问过我们,离婚之后房子到底......

·一、链家租房合同到期后怎么续签?
      一、链家租房合同到期后怎么续签?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或者是在原来的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